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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公开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立法项目库建议项目的公告

2017年03月10日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公开征集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

立法项目库建议项目的公告

(第1号)

 

  为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科学性,发挥人大在地方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编制《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同时建立立法项目库。现就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法建议项目的提出主体

本市各级国家机关、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公民个人,均可提出立法建议项目。

  二、立法建议项目的范围

  (一)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事项,包括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市政管理等。城乡建设既包括城乡道路交通、水电气热市政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包括医院、学校、文体设施等公共设施建设;城乡管理除了包括对市容、市政等事项的管理,也包括对城乡人员、组织的服务和管理以及对行政管理事项的规范等;

  (二)环境保护方面的事项,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湿地、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等;

  (三)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事项。

  三、立法建议项目的要求

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写明立法建议项目名称、主要理由和列入具体立法年度的建议。包括立法的依据、必要性、可行性、立法拟规范的内容、建议制定出台的时间等。

建议人可以同时提供论证报告和草稿文本。

单位提出立法建议项目的,应当在提出前对立法建议项目自行组织论证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论证,充分征求有关市人大代表、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和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意见。

四、其他事项

立法建议项目的征集时间截至2017年531日。建议人可以通过信件、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寄送时请注明建议人姓名(名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沂市北京路17号行政服务中心1036)

联系电话:0539-8053689

电子邮箱:sdlyrdfgw@163.com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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