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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参加省人大常委会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

2017年05月10日

         5月4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会议暨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召开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精神,总结2016年我省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和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工作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耕出席会议并讲话,我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和市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刘淑秀副主任在会上作了题为《健全机制,提高质量,不断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的典型发言

    会议指出,进一步做好设区市地方立法工作和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工作意义重大。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党领导地方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加强立法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报批法规审查工作,加强对设区的市立法工作的指导,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指导工作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立法工作队伍;要不断推进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建设,切实做好有关立法项目的研究论证工作,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持。

刘淑秀副主任在会议发言中介绍了我市开展立法工作的做法。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和临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立良法、保善治”为目标,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建立完善机制,夯实立法基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开展重点领域立法,创新工作方法,保证立法质量,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立法水平,实现了地方立法工作良好开局。下一步,将重点抓好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实施以及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三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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