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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2017年08月15日



    814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临沂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建议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统一审议,并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临沂市地方立法项目库项目进行了论证研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统一审议了条例草案修改稿。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汇报了条例草案总体修改情况,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作了逐条解读和修改说明,并详细介绍了条例草案修改稿对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专家论证座谈会等的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对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逐条审议,征求了其他与会人员的意见建议,提出了具体的修改意见。

会议还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和临沂市地方立法项目库项目进行了专题论证研究。听取了常委会法工委对立法规划和项目库编制情况的总体汇报,对列入立法规划和地方立法项目库的项目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

会议认为,条例草案修改稿围绕解决我市供热管理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严格按照上位法规定和立法技术规范要求,全面充实补充《山东省供热条例》留给设区市的立法空间,适用范围扩大到全市行政区域,法规名称调整为《临沂市供热条例》。与条例草案相比,修改稿分为7删除了3条内容,新增了9条内容,条文数目由原来的36条调整为42条,对省条例预留的6条授权性规定全面作了充实和补充。条例草案修改稿体例完整、逻辑清晰,地方特色更加突出、职责更加明确、吸收意见建议更加充分,已较为成熟。会议要求,要根据这次会议的修改意见,对条例草案修改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临沂市供热条例(草案修改稿)》后,建议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议 

会议指出,立法规划和地方立法项目库编制工作是加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计划性、指导性和科学性的重要举措,建议立足地方立法权限,进一步论证研究修改后提交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审议,确保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市人大城环资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和城环资工委及市政府法制办住建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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