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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

2017年09月09日

96日,中共临沂市委办公室印发了《中共临沂市委转发< 中共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的请示>的通知》,标志着我市第一个五年立法规划正式出台。

今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换届后,按照立法法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市人大常委会于3月份启动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以下简称立法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广泛征集项目、科学分析论证、认真研究审议,最终形成了立法规划。立法规划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次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于96日经中共临沂市委批准。

立法规划严格按照立法法规定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地方立法权限范围确定立法项目,共安排立法项目15件,其中城乡建设与管理类7件,环境保护类5件,历史文化保护类3件。

市委要求,法规草案提请审议机关和承担法规起草任务的部门,要加强领导,抓紧工作,保证按时完成法规草案起草任务。在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实施地方立法规划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在实施过程中,可以根据情况变化,对立法规划作出适当补充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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