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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

2018年07月25日



7月2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2个立法调研组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分别到罗庄区、河东区、兰陵县、沂南县等县区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当面听取县区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村居、物业企业、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意见建议。调研组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文明行为促进立法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狠下功夫,努力使条例符合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经得起实践检验。要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在条例的论证修改中积极采纳吸收,进一步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现精准立法、精细化立法,有力提升立法质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带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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