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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立法协调座谈会

2019年03月06日



35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农工委召开《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立法协调座谈会,就我市美丽乡村建设情况和立法工作进行座谈交流。

会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各自工作职责,介绍有关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就立法的框架结构、主要内容和制度设计等进行了讨论交流。

会议指出,《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作为一部先行性的综合立法,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条例的立法工作,明确专班人员,抓紧开展工作;要明确工作模式,市农业农村局要按照前期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好起草环节的各项工作,及时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参加,切实形成立法合力;要注重立法质量,既要搭建“四梁八柱”,又要搞“室内装修”,认真梳理有关政策规定和标准要求,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紧密结合我市美丽乡村建设生动实践,研究思考能够解决问题的临沂方案,立出临沂版的美丽乡村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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