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的主要负责人分别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宣传贯彻措施。该条例于2019年8月28日经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19年9月27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的实施,对保障公众饮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
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要负责人主持新闻发布会。大众日报记者站、省广播电视台记者站、经济导报记者站、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沂蒙晚报、鲁南商报、大众网、齐鲁晚报记者站、鲁网、齐鲁网、琅琊新闻网、爱临沂网、临沂在线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