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的地方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实现临沂“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战略性转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1年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年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共2件;第二类是年内拟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共3件;第三类是年内开展调研起草的法规项目,共5件。
一、年内拟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2件)
1.临沂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
2.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
二、年内拟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规项目(3件)
1.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
2.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
3.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
三、年内开展调研起草的法规项目(5件)
1.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2.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3.临沂市农药管理条例
4.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
5.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