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的地方立法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两会”有关部署安排,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工作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在立法法确定的地方立法权限内科学安排立法项目,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加快三个转变、奋力在全国革命老区现代化进程中走在前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022年立法计划项目分为二类:第一类是审议项目,共3件,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年内审议;第二类是调研项目,共8件,在调研成熟后适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一、审议项目(3件)
1.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
2.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3.临沂市供热条例(修改)
二、调研项目(8件)
1.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
2.临沂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3.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
4.临沂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5.临沂市全域旅游促进条例
6.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
7.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
8.临沂市残疾人权益保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