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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11年12月19日

 (2008年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9年2月4日在临沂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一、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临沂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临沂市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财政预算草案,批准临沂市2008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9年市级财政预算;四、听取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五、听取并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六、听取并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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