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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决议

2011年12月19日

(2010年4月12日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工作安排。为加快推进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改革试点的总体目标,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充分认识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

    建设“两型”社会是应对资源、环境挑战,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市,是我市改革发展的重大历史机遇。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对于转方式调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加快“大临沂、新临沂”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以只争朝夕的精神,科学务实的举措,努力推动改革试点工作深入有效开展。

    二、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

    “两型”社会建设涉及许多领域,是一项全局性的系统工程。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全省发展战略和我市实际结合起来,把改革试验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把改革创新和依法行政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使其成为引领全市实现科学发展、和谐进步的总抓手。要按照省政府批复的《临沂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总体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执行好《三年实施方案》。要加强对“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设立常设机构,配强领导班子,充实工作人员;要突出重点,选准突破口,找准着力点,扎实推进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试点工作;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改革,努力形成“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要加强组织协调,统筹建立“两型”社会建设目标考核体系,确保改革试点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努力营造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良好氛围

    宣传部门要围绕“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总体方案和年度工作任务,深入宣传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主要任务和一系列重大举措,引导和动员广大群众自觉融入、主动参与改革试点,及时总结和报道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中的先进典型经验,着力营造全市上下合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和工作格局。要积极争取上级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共同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加速推进全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进程。

    四、认真落实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的职责要求

    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创新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力求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根据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进展情况,听取和审议有关专项工作报告,依法开展视察、检查和专题调研,对重大问题适时作出决议、决定,为“两型”社会建设改革试点工作提供保障。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开展视察调研,广纳民情民意,积极建言献策。全市人民迅速行动起来,在中共临沂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为推动我市“两型”社会建设改革深入发展、建设富强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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