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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新闻发布会

2022年09月02日



8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新闻发布会。市委宣传部、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分别介绍了审议修改过程、主要内容特点和贯彻实施措施。

《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于2022年6月24日经临沂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7月28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制定出台,必将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新时代文明乡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临沂市文明乡村条例》的出台,也标志着我市乡村振兴立法“四部曲”已全部完成。这个条例也是国内就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立法规范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临沂日报、市广播电视台、沂蒙晚报、大众日报临沂站、山东广播电视台临沂站、经济导报临沂站、齐鲁晚报临沂站、速豹新闻、鲁网、大众网、爱临沂网、临沂在线等媒体记者参加了发布会。(季兰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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