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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对《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2011年12月10日



121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带队对全市开发区《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组成人员、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和委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地察看了部分单位、企业档案馆舍,详细了解各项基础业务建设情况,听取了开发区《档案法》贯彻情况汇报。调研组对我市《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和开发区档案事业近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贯彻实施档案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较好,档案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不断加大,档案意识进一步增强,档案工作逐步走上依法治档的发展轨道。

  调研组强调,要充分认识做好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开发区档案工作不仅要服务于当前开发区的建设,对于开发区今后的建设和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开发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工作列入各开发区的建设和发展规划,确保档案工作与开发区建设同步发展。要做好开发区档案的各项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各项档案业务建设标准和规范,加强对基本建设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要重视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提高开发区的工作效率。要加强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与监督。各档案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监督指导,使开发区档案工作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努力开创开发区档案工作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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