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对《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草案)》进行统一审议,并将向主席团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草案表决稿,建议提请市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各代表团所提意见建议情况汇报,对条例草案进行了逐条审议,对个别代表就个别条款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从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情况看,大家一致认为蒙山是临沂宝贵的自然资源,制定这个条例,对于切实加强蒙山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有效保护蒙山资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认真践行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严格执行上位法和条例规定,落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为保护蒙山生态环境做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会议认为,条例草案符合上位法的精神,切合蒙山保护实际,结构合理,文字严谨,内容适当,具备提请大会表决条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淑秀参加统一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