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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上午,《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座谈会召开。
会上,对条例草案的起草作了说明,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内容进行了座谈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会议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主动参与立法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委和市文明办要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精雕细琢、论证修改,不断完善成熟,努力使条例草案符合立法规范,符合临沂实际,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意愿。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立法任务,努力打造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的立法精品。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善余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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