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人大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资讯>>人大要闻>>正文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2020年01月23日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安排,近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郑金伦主持召开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书记李友泉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会议,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郑金伦向李友泉传达了市委书记王玉君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市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吴岩代表市委巡察组分别向李友泉和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李友泉主持向领导班子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115日至124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开展了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巡察工作方针,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开展监督检查,紧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职责,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巡察组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并向市委书记专题会议报告了有关情况。

吴岩指出,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注重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巡察中,巡察组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主要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结合人大工作实际不紧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理论中心组学习示范引领作用有差距,落实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部署要求存在薄弱环节,参谋协调和服务保障职能发挥不够充分,民主集中制执行不严格。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够严格,组织人事管理不规范。作风建设力度不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津贴补贴清理不到位。

吴岩提出三点整改意见: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充分发挥机关党组领导作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努力争当“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人大机关参谋协调、服务保障职能,不折不扣落实好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协助常委会党组高质量完成立法、监督等工作任务。要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健全网络意识形态管控机制,完善风险防控预案。二是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扎实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规范组织生活,扎实做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谈心谈话等基础工作。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干部选拔任用标准,规范选人用人程序,建立健全轮岗交流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三是深化纪律作风建设,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要把管党治党与人大机关工作紧密结合,细化责任清单,采取有效措施,逐级压实,形成合力,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纪律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规矩意识。要严肃财经纪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廉政风险隐患。要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从严从实抓好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件件有落实,推动机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向纵深发展。

郑金伦对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创新、实现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以最鲜明的立场、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担当作为,全面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做细做实整改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坚持标本兼治,提高履职能力,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友泉表示,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一定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全力抓好问题整改。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症结,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压实责任,推动机关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委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李杰及有关同志,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全体人员列席会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