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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2020年10月12日



1010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对《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草案)》开展立法调研。

调研组先后到平邑县、兰山区实地调研了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乡镇街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

调研组指出,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乡村居民健康水平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全市各级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但乡村健康服务供给总体不足与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制定《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保障和推动健康乡村建设,非常必要。要充分认识开展健康乡村立法的重要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努力使条例符合我市实际,符合人民群众意愿,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认真研究吸纳各有关方面提出的意见建议,努力提高立法质量。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加强宣传引导,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动全市健康乡村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善余带队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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