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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磨一剑奋力斩顽疾—蒙阴县人大常委会持续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纪实

2015年04月08日

2012年以来,蒙阴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新路子,把开展人大专项工作评议作为检验工作成效、推动作风转变、促进效能提升的重要抓手,历时3年时间,对全县73个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进行了评议,帮助这些单位“查病因、开药方”,祛除工作中“顽疾”,取得了良好成效。

问题多不多,群众帮忙看

2012年换届之初,县人大常委会便把工作创新列为本届人大监督工作的“重头戏”。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专题讨论通过了《专项工作评议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提出,被评议工作所属部门主要是政府工作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分5类、73项工作,计划利用3-4年时间分批次将每个部门的工作分别评议一次。为确保评议实效,提高所提意见、建议的针对性,常委会在县报上开辟了评议专版,把受评议工作的开展情况全部“晒”出来,让代表和群众在阳光下“挑刺”。同时,成立了4个评议指导组,由常委会各副主任带队,同常委会委员一起展开分组征求意见活动。活动中,委员们积极深入被评议单位、各代表团、各乡镇和部分村居,以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书面征求意见表、个别谈话等方式,全方位、立体式地征求代表、选民、群众对被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作出更加全面、科学、有深度的评议建议,打下了扎实的基础。3年来,共征集各类意见建议5000余件,汇总合并归类整理为750件,全部作为整改落实依据反馈给被评单位。 

工作好不好,代表说了算

开展满意度测评,是人大专项工作评议的重要环节。为提高测评质量,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人大代表以代表团为单位,对当年接受评议的专项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内容主要集中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水平、办事效率,联系群众、排忧解难,队伍建设、廉洁从政和综合评价”五个方面,要求代表结合会前掌握的情况,按照“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级别,以无记名的方式分别进行投票。被评议部门的专项工作所得满意票占到投票人数80%以上者为满意;所得满意票低于投票人数50%且不满意票占到30%者为不满意;居于两者之间者为基本满意。为确保专项工作评议公平、公正,在统计测评票时,专门邀请了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人员参与监督,并及时将测评结果通过县电视台、报社和政府网站进行了通报。接受评议的73项专项工作中,综合评价为满意的有41项,剩余的32项均为基本满意。 

整改实不实,实践来评判

提出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监督与支持并重,是县人大常委会开展评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每次测评完成后,常委会都及时组织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反馈会,通报测评结果,并让被评单位和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前来“认领”代表、选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同时要求他们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进行整改落实。对整改落实情况,在当年12月底之前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并在常委会会议上全部印发给参会人员,让委员们进行集中讨论审议,务求整改能够落到实处。

    经过3年的不懈努力,县人大常委会成功把工作评议与人大常委会监督、代表监督和公众监督融为一体,完成了一次对全县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面“检阅”,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健康开展,为建设富强、壮美、和谐、幸福蒙阴作出了新的贡献。(姜怀忠  秦立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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