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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县人大常委会:搭建履职平台 发挥代表作用

2015年11月25日

近年来,沂水县人大常委会在搭建代表履职平台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和实践,有效地发挥了人大代表的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实效。

搭建培训平台,提高代表履职综合素质。加强对党的方针政策、重要会议精神、相关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学习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和教授先后举办了监督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专题讲座。采取“走出去”的办法,组织到外地学习交流和培训,拓宽代表履职视野;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让代表对会议议题提出意见建议;定期向代表寄送学习资料,通报县人大常委会重要活动,保障代表的知情知政权。

搭建活动平台,增强代表工作生机与活力。坚持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接待代表、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重点联系10名县人大代表,畅通与代表的沟通渠道。常委会领导定期或不定期深入乡镇走访联系基层代表,征求和听取代表对县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求多渠道、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以建设代表工作室为载体,夯实代表活动阵地,提高代表履职质量,在乡镇、社区(村居)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为代表和选民搭建具体联系平台,让代表“坐镇”接访群众,倾听民意,及时反映群众呼声。

搭建服务平台,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务。认真抓好代表建议交办工作,对每年人代会和人代会闭会期间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认真分类整理,及时转交“一府两院”办理。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实效,加强对代表建议的跟踪督办,特别是一些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社会关注度高的代表建议,采取主任会议督办的方式,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到位,真正解决问题。积极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确保建议办理不落实不放过,跟踪督办到办理落实为止。

搭建激励平台,增强代表履职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人大代表评选活动,通过典型示范,表彰先进,有效地激发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参政议政的热情。建立约束机制,制定下发了《县人大代表履职守则》,开展述职评议活动,密切代表同选民之间的联系,增强“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建立宣传机制,对代表在履职过程中的先进事迹及时宣传报道,对代表履行职责情况及时通报,努力营造代表履职的良好氛围,增强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贾忠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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