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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大常委会:制订街、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

2016年09月05日

该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考核评价办法,对街、镇人大工作进行考核。该办法主要由常规工作和综合评价两部分组成。其中,常规工作部分主要包括争取党委重视、开好镇人代会(街道政情报告会)、做好代表工作、宣传信息工作、信访工作、特色创新等10个方面,明确了考核内容、评分标准、考核台账、考核部门。综合评价设五个档次,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平时街、镇工作表现,进行分档测评,最终结果由常规工作得分的60%和综合评价得分的40%组成,纳入区委对街、镇工作综合考评中,成为决定年度考核结果依据之一。考核办法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街、镇人大工作,调动了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兰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任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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