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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四结合”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

2020年12月01日

近年来,临沭县人大常委会把提高常委会会议质量作为履职的主抓手,做到“四个结合”,不断提高履职水平,有效发挥了人大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会议签到与年终通报相结合。会风是常委会会议质量高低的一个标志。临沭县人大常委会从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率入手,做到常委会组成人员会议签到与年终通报相结合,切实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参会意识。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情况登记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勤、审议发言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年底根据登记表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年来履职情况进行统计,并向代表们通报。同时还对列席会议的人大代表、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到会情况做好记录,大大改进了常委会会议的会风。

个人发言与集中意见相结合。审议是常委会会议的核心,审议质量直接关系到常委会会议质量。为此,临沭县人大常委会进一步规范常委会会议审议工作,分组审议时要求委员们对每一个议题都要发言,发言要言简意赅,直接指出问题和建议。同时各组确定中心发言人,对分组审议讨论的意见进行汇总,向常委会反映。中心发言人采取委员轮流发言制度,既锻炼了委员的履职能力,又提高了会议效率。每名委员人手一本履职日志,记录自己会议审议讨论情况,年底“交作业”,履职日志记录情况作为委员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阳光审议与宣传公开相结合。临沭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阳光审议,每次会议都邀请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各镇街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不定期邀请公民参与旁听,扎实做到审议内容公开公正;同时邀请县融媒体中心全程参与会议审议过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人大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及有关部门的审议事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会后,及时通过短信平台、微博、微信公众号、常委会会议公报等方式向县人大代表介绍会议内容,提高常委会会议的透明度。

意见落实与跟踪督导相结合。落实好审议意见,是提高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质量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临沭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审议意见督办工作,通过完善审议意见的办理制度,要求相关部门把审议意见办理结果限期适时的以书面报告形式向人大常委会反馈。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必要情况下可以约请“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审议意见办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督导机制,由常委会各相关工作机构负责,及时了解审议意见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加大督办力度,采取检查、调查等形式,督促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孙 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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