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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测评”在地方人大日益活跃

2012年04月06日

近年来,各地人大常委会把满意度测评作为人大监督的有力方式普遍运用到人大工作中,以近3年为例,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自下而上,呈日益活跃态势。其中,市县级人大最为活跃,几乎遍布全国各地。如:20114月,广州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专项工作报告满意度测评工作暂行办法》,并对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最近,陕西省安康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首次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进行满意度表决。根据对2009年以来全国31个省一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的调研,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省级人大开展满意度测评工作逐年增多。二是从已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分布看,大多集中在西南、西北和内陆省份。三是从满意度测评的对象和内容看,主要集中在政府民生工作、两院司法工作以及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三方面,其中,政府民生工作占75%,司法工作占19%,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占6%。从全国各地的实践看,满意度测评是人大加强刚性监督的有效方式,为地方人大进一步创新监督实践,增强监督实效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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