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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全部办结50起人大转交办案件

2012年06月14日

今年以来,山西省检察院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办理省人大常委会转办、交办的涉检信访案件,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局2008年以来转办、交办的50起案件已经全部办结,基本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目标。

 记者了解,山西省检察院建立健全涉检信访案件办理工作长效机制,使案件办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一是制定案件办理流程。明确提出办理意见、呈报领导阅批、转交有关机关办理以及督促、审查、上报办理情况等具体办案流程,保证案件转交有专人受理,案件承办有专人督促,案件质量有专人审查。二是建立健全了案件办理沟通协调机制。省、市院人大联络部门主动与案件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度和办理情况,共同研究解决案件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完善案件办理通报制度。对按时按要求办结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不能按时办结或不能按要求办理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办结。

  为妥善处理好每一起转交办案件,山西省检察院还采取三项有效措施,确保涉检信访案件的办理效率和质量:一是现场督办。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纸上督办的做法,直接派员到案件承办单位,与办案人员共同审查案卷、研究案情、商讨对策。二是协调办理。针对情况复杂的案件,主动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邀请相关部门专业人士参与案件办理。三是合力办理。变人大联络部门单方督办为联合有关业务部门合力督办,加大督办力度,加快了案件办理的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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