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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沂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12月10日

(2008年7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王恒旭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沂市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市审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审计法律法规,对51个部门单位,以及政府公共投资项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等12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和调查,圆满完成了2007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在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同时,市审计部门强化民生审计,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了审计,促进了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积极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要继续加大对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要加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资金审计,如社保基金、教育、卫生等专项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社会效益;要加强对城建重点项目资金的审计,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二、要切实加强基层财政管理。要高度重视基层债务问题,采取措施化解潜在的财政风险。要加大对基层财政违规违纪行为的监督查处力度,针对乡镇财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集中检查,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财务收支行为。 
    三、要重视审计成果的运用。对审计出来的问题,市政府要责成有关单位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审计、财政部门要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整改不到位的,要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年内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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