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人大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人大工作>>监督视窗>>正文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沂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12月10日

20118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张少波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沂市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市审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完成了2010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任务,共审计16个预算执行部门,对11个重点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延伸审计了76个单位,为维护我市财经秩序、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审计,提出了预算执行中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深入剖析了问题的成因,探求对策,为政府加强预算管理、人大监督预算执行和审批财政决算提供了客观依据。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公正,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提出的意见积极可行。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继续加大专项审计力度,确保资金规范有效运行。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民生资金、重大投资项目的跟踪监督,对资金量大、社会关注度高的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延伸调查,推动延伸审计、绩效审计向纵深发展,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最直接、最根本、最现实的利益。

二、充分运用审计结果,更好地发挥审计监督职能。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审计结果的综合分析,深入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要积极发挥审计查处案件的警示作用,加强对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财经纪律的教育,促其增强财经法纪观念,严格做到依法理财。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增强审计透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切实抓好整改落实。市政府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比较严重以及屡查屡犯的单位和责任人,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作出处理。通过整改和责任追究,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促进财经纪律和制度得以自觉遵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年内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