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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06月28日

2019627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2018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6.04,居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7.9%PM2.5PM10SO2NO2浓度分别改善10.0%7.0%21.7%6.7%,优良天数201天,同比减少5天;重污染天数12天,同比减少4天。会议对《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虽然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不平衡性、不确定性因素依然存在,主要是:绿色发展理念树立得还不够牢固,对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学习宣传运用不够深透;结构性污染问题依然突出,产业布局急需优化;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力度不够,执法监管力度有待加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真正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恒心和定力,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大举措,紧抓不放,持续用力。学深学透大气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进一步理清法律责任,将环保法定职责清单化,注重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进一步强化环保责任意识,以强有力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合力。

二、坚持科学导向,着力治本优化产业布局坚持区域规划先行抓好源头管控,注重统一规划城区行业发展定位,科学确定支持和限制行业发展的门类、数量和分布,提高准入门槛,做好源头防控。依托临沂临港区域高端不锈钢与先进特钢园区建设,通过标准倒逼、政策优惠等行政措施,引导企业主动加快加密退城入园实施步伐。注重发挥行业协会统筹引领作用,由行业协会牵头提出优化建议,引领传统行业转型升级。

三、聚焦重点领域,提高精细化监管水平继续深化工业企业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提标改造,强化无组织排放和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对化工、喷涂等重点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严格实行在线监控,喷涂行业继续坚持错峰作业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大力实施清洁运输、清洁柴油车、清洁车用油品和尿素、清洁柴油机行动。持续加强对建筑扬尘和渣土运输的专项治理,加快建成区裸露土地绿化,清理整顿露天矿山开采,严控秸秆焚烧,管好工地、道路、渣土,彻底治愈施工扬尘、道路遗撒、露天焚烧等城市顽疾,着力防范面源污染。加大煤耗压减力度,大力推广清洁供暖,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加快健全部门、区域联动执法机制,强化环保公安联勤联动,从严打击偷排偷放、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环境违法行为,用最严格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保护环境。

四、坚持跟踪问效,持续推进法律监督与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法检查是人大推动法律贯彻实施的重要举措。市、县(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听取审议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通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方式,推动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立行立改,强化跟踪监督,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要完善法律体系,做好法律配套工作,加快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立法工作。持续加大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力度,及时公开环境空气质量,曝光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回应群众关切,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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