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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9年08月29日

2019828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吴恩坤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科学施策、标本兼治,不断加大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力度,全力整改环保督察问题,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实施流域环境治理,全面开展固废和土壤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18年,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6.04,全省第9位,同比改善7.9%PM2.5PM10SO2NO2浓度同比分别改善10.0%7.0%21.7%6.7%,优良天数201天;考核我市的13个国控省控断面考核指标均值全部达标,36个市控考核断面水质达标率88.7%,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指标全部达标;工业危废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全省第一。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正处在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生态环境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虽然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空气质量改善形势依然严峻。今年1月份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反弹较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倒数第一。虽然通过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攻坚,在全省位次逐渐前移,8月份跳出了全国168个城市后20位,但1-8月累计排名仍在后20,还需要继续攻坚克难,持续发力。二是巩固提升流域治污成果任务非常艰巨。重点河流治污成果还不稳固,渔业养殖、农村面源污染不容忽视,环境安全隐患较多,有些重点河流综合整治尚未全面完成。三是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尚不完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滞后,处置能力不足。有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偏低、超负荷运行、管网建设不配套。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较差,散煤污染、生活垃圾、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四是执法监管工作有待加强。基层环境执法监管能力不足,执法队伍力量相对薄弱。乡镇环境监管队伍不专业、不专职,装备水平低于监管需求。科技手段利用不够,离席位制、全天候监管还有较大差距。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认清严峻形势,加快推进绿色发展。深入分析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巨大差距,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源头防治,注重综合治理。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强化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毫不动摇,真正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作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动力。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通过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要以环保综合督查为主要形式,推动政府切实承担起环保主体责任和发挥统领作用,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密切协作,切实抓好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二、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推进环境资源合理利用。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从源头上减少资源过度消耗和污染排放问题,从根本上缓解经济增长与资源、环境之间的矛盾。要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抑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过快增长,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尽快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对主城区5 家焦化企业和沂州水泥实施停产,年产量10 万吨以下复混肥、掺混肥企业及年产量100万吨以下水泥粉磨站退出主城区。要强化车辆管控,加大路查抽测频次,大幅削减主城区货车通行量。要加强成品油生产、流通、运输全过程监管,强化车用油品治理,对加油站定期抽样检测,严厉打击非法加油站点。要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努力降低能源、水、土地消耗强度,有效控制用水总量,严格管制土地用途。要推行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持续推动节能减排,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快推动生活方式绿色化,倡导绿色居住、绿色出行。

三、深化环保攻坚,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深化环保突出问题治理攻坚,把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守住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坚持多方面齐抓共管,多领域协同并治,实施精准治污,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着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污染防治工作水平。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重中之重,以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为刚性要求,强化联防联控、精细管理。实施全过程水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确保水环境安全。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危废处置设施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聚焦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全面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大力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促进农业现代化与生态文明建设互促并进。

四、坚持依法监管,推动生态环保法律制度全面有效实施。坚持以法治理念、法治方式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执行环保法等法律法规,以刚性约束促进绿色发展、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要健全生态环保法规标准体系,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美丽乡村建设条例的立法工作,完善地方环保标准体系和地方排放标准。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真正让环境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要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纳入各地综合普法范畴,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增强群众性和渗透力要全力推进环境守法,加强生态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者的环保意识,提高从业人员守法经营的环保责任观念,使遵法用法守法成为广大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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