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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0年07月10日

2020710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对于9号台风“利奇马”等自然灾害、新冠肺炎疫情等公共卫生事件防御及时、应对有效,社会安全形势总体向好,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会议指出,当前我市应急管理工作仍然有短板和不足,“一法一条例”在执行、落实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防灾减灾救灾任务艰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公众自我保护与危机意识不强,民间社会力量利用不充分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保障“一法一条例”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根本遵循。各级政府要强化“主体意识”,切实发挥好主导作用,尽快理顺应急管理各部门之间职能职责关系,统筹安排、全面推动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工作。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认领各自任务和责任,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分门别类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制度和措施,完善应急预案,依法做好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应急管理培训、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应急技术与设备设施储备、应急救援物资征用和补偿等相关工作制度的制定,并确保制度落实落地。

二、关口前移,实现突发事件风险隐患全过程管理。要把风险隐患管控作为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的重要任务,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及时制定排查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企业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各类风险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危险区域或不稳定因素等进行深入排查,建立好风险隐患库,全面掌握各类风险隐患的实时状态。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制度,建强应急管理专家库,充分发挥专家的咨询参谋作用。要坚持边查边改,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努力把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期限和预案“四到位”。

三、强化预警监控,建立健全预警信息收集和诊断制度。各级指挥机构应当充分利用专家咨询机制以及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进行综合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专业信息汇集、监测预警、应急决策和指挥调度能力。要积极推进应急平台建设,加强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指挥体系。要进一步健全监测网络,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传染病、动植物疫情以及社会舆情等实施严密的监测监控。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突发事件预警响应机制,各部门接到预警信息后,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认真落实应对措施。同时,预警信息的发布,要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应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手机客户端、电子显示屏、宣传车、警报器、高音喇叭或者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医院、养老院、福利院、监所、通信盲区等特殊场所要采取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四、凝聚共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协同作战能力。推进建立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相结合、全民动员、协调联动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牵头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各项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指挥部的处置指令,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抢险救援、现场管控、交通疏导、监测监控以及人员疏散等各项工作,运用新媒体及时正确引导突发事件舆情。要结合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新举措新成效新经验开展宣传,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正面引导,多形式、多方面的动员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要将突发事件应对“一法一条例”列为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开展常态化公益宣传、应急疏散演练、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推进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整体安全水平,筑牢防灾减灾救灾的人民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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