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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0月21日

20211020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晓东所作的《关于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全面加强民事审判工作,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民事审判工作与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要求仍有差距,诉前调解工作仍需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配套保障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等。为此,会议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强化司法为民,进一步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要牢牢服务经济社会工作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严格履行民事审判职责,正确贯彻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公正审理每一起案件,强化审执兼顾,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发挥诉讼服务中心的作用,进一步创新、落实便民、利民、惠民各项措施,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方便群众诉讼,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进一步健全审判质量保障机制,在确保公正的同时提高效率。探索更加合理实用的繁简分流机制,科学配置司法资源,推进审判团队和速裁机制建设,提高审判效率;健全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理顺立案、审判、执行等流程管理和衔接,推进民事审判流程的精细化;充分发挥审判委员会等作用,统一司法尺度,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完善案件审理动态管理、内部评查、发改案件研判通报、错案责任追究等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和可执行性,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推进“阳光司法”,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实现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狠抓诉源治理,进一步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要按照“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发挥调解在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和谐中的重要作用。在当事人充分协商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理性化解矛盾纠纷,杜绝违法调解、强行调解、久调不决。积极探索诉源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深化、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沟通,在司法确认、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诉与非诉无缝衔接。要加强对职能部门相关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考核,并根据职能分工,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诉调对接平台建设、机制运行、调解效果等进行量化考核考评。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公正廉洁司法。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法官队伍建设的重要位置,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大对民事审判法官的培训力度,通过定期培训、业务研讨、传帮带等方式,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提高法官审判处理案件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坚持向内挖潜,针对各个法庭案件数量、类型、难易程度通盘考量,合理配备司法辅助人员,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切实提高审判队伍的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强化司法廉政建设,完善动态考核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规范审判人员与律师等诉讼代理人的关系,对违反廉洁纪律的法官实行零容忍。

五、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民事审判良好司法环境。要自觉将民事审判普法工作深入融合,及时发现和总结各类案件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要重视民法典的宣传贯彻,做好民法典的阐释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和习惯。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支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推动民事审判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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