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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临沂市委关于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的推荐书

2012年08月20日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组织法》)的规定,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将选举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选举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为了切实搞好这次市级领导班子换届人事安排工作,去年9月,省委专门派出干部考察组来我市,组织进行了市级领导班子换届考察工作。省委根据推荐考察情况,通盘考虑,提出了换届人事安排的初步意见,并向市委作了反馈。根据反馈的意见,市委常委会经过认真研究,向省委呈报了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换届人事安排方案的请示。省委研究同意。对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人选,市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了充分酝酿,并认真听取了市人大党组意见,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了安排方案。对经省委批复同意的我市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及法检“两长”候选人,以及市委研究同意的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委员候选人,227,市委召开党外副市级干部、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及工青妇负责人参加的民主协商会,充分进行了民主协商。

根据《组织法》关于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名额的规定,这次市委向大会主席团推荐候选人,按应选名额推荐。现将市委提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选名单推荐给大会主席团,请予以审议。

 

 

 

 

中共临沂市委

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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