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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办法

2012年08月20日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关于通过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

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办法

 

201231日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民族侨务外事委员会六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

本次会议通过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采用在全体会议上举手表决的方式,分别对每个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和委员人选名单进行表决,由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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