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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须知

2012年08月22日

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须知

 

一、出席会议的代表凭出席证、列席会议的同志凭列席证、工作人员凭工作证(选举工作证)或记者证进入会场和驻地。进入会场和驻地时,请将证件佩戴在胸前。各种证件应妥善保管,不得转让,防止遗失。如有遗失,请及时通知代表驻地保卫组。

二、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会议文件、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传抄和复制。不要携带文件到非会议场所,以防丢失。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大会秘书处保卫组。会议结束时,请按照大会秘书处的通知要求清退有关文件。

三、会议期间要严格请销假制度,代表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必须向代表团负责人请假,代表团要及时告知大会秘书处。列席人员因事不能与会,要向大会秘书处请假,不能由他人代替。代表和工作人员临时外出时,应分别向本代表团负责人或大会秘书处本组负责人请假,并注意安全。

四、大会会场设在市会议中心(地址:北城新区天元商务大厦楼前)。举行全体会议时,一律凭证入场,按座次对号入座;预备会议不按排号就坐,请靠前就坐。列席人员进入会场后,按指定区域对号就坐。

五、举行会议时,请与会人员按规定时间准时入场,关闭手机,保持会场安静,禁止吸烟。除会议安排的摄像、摄影记者外,其他人员不得在会场拍摄。

六、举行会议期间,与会人员着装要得体、整洁,坐姿端庄,第一次全体会议将进行电视直播。

七、与会人员严禁携带各类危险物品进入会场和代表驻地。

八、与会人员要爱护会场和驻地宾馆的设施、物品,保持卫生清洁;房卡由随团工作人员按驻地宾馆的规定,统一领取发放、收回;要妥善保管个人的财物,防止丢失;注意防火、防盗、防其他事故。

九、与会人员拨打长途电话或发传真,费用自理。

十、会议就餐,与会人员一律凭代表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记者证,在驻地宾馆餐厅交餐券就餐,不要带非与会人员在会议上就餐。

十一、大会主席团会议和代表团会议,会场不得摆放土特产品、水果、糖果、烟等。

十二、会议组织的文娱活动,一律凭出席证、列席证、工作证和记者证入场,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十三、大会制发的临时出入证,仅供有关人员出入各代表团驻地使用,不得进入会场、餐厅。

十四、车辆凭大会通行证驶入会场院内或代表团驻地时,要服从交警和保卫人员统一指挥,无通行证车辆不得入内。

十五、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如有病需就医者,请在驻地医务室就诊,医药费按大会规定报销;需到医院就诊或住院治疗时,由驻地医务室介绍到指定医院诊治。会议期间,人大代表因病住院,其住院费和医药费,无固定工资收入的由大会报销,有固定工资收入的回原单位报销。

十六、会议期间各代表团服务车辆由各县区自行解决,代表数超过40人的,可租用大客车1辆、中巴车1辆;40人以下的,租用大客车1辆。按规定租车的费用,在会议结束前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到大会秘书处总务组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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