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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2012年12月21日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

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于2012626日(星期二)在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矿产资源依法管理和高效开发利用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我市贯彻实施《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关于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四)听取市人大农委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五)审议人事任免案

(六)书面印发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我市邮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位人大代表,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市民族宗教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621日(星期四)下午17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626日上午 8:50前到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报到,900准时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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