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人大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会议公报>>常委会公报>>正文

临沂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年12月21日

临沂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

关于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

条例》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626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农委主任委员   刘沂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山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68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带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组成人员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调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的同志参加,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组先后到沂南县、沂水县实地查看了农资店、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批发市场和超市蔬菜专柜、农化服务中心、农业质量检测中心、农药市场准入备案大厅等现场,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农委主任武玉学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全市贯彻实施《条例》的基本情况

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组织贯彻实施《条例》,积极开展《条例》宣传活动,大力培训执法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监管、检测设施建设,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呈现出可喜局面。截至目前,全市无一起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

()强化组织领导,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意义的认识不断提高,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政府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按照《条例》要求,加快了监管队伍的建设。市里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农委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12个县区全部建立了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共有工作人员61名;全市132个乡镇建立了监管机构,共有监管人员360名,全市3706个村设立了监管员,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初步形成。

(二)广泛学习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认知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各级农业部门在积极学习领会《条例》的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及时组织执法宣传车,开展送法进农家,送法到基层活动,免费向农民发放《条例》等宣传材料。12个县区、3个经济开发区均以不同形式举办了农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基地、种养大户、普通农民及乡镇分管领导参加的《条例》专题培训班。据统计,自《条例》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举办大型培训班12期,培训经营人员4000余人。通过广泛宣传,《条例》的社会知晓面不断扩大。

(三)加强源头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大幅提升。是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市农委制定下发了《临沂市2011年农药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各级加大投入对农药市场进行监管,加快实施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两项制度,安装了农药管理网络平台。是农业标准化生产成效显著。通过印发技术规程、县乡培训、村级授课等形式,及时将地方标准、技术规程等发放到农民手中,指导农户进行标准化生产。2011年全市新建、提升标准化瓜菜果茶食用菌基地面积67.96万亩,三品认证总面积49.51万亩,莒南、蒙阴两个县圆满完成2009年省级标准化基地示范县建设项目,并通过省农业厅验收。是“三品一标”认证发展迅速。将“三品一标”开发认证工作纳入年终量化考核指标,并出台相关文件,鼓励“三品一标”发展。全市累计开发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品1029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0个。

(四)加强质检机构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各级政府积极争取国家质检站建设项目,多方筹措资金,建设了一批质量检测中心、质检站。截至目前,市农业质量检测中心、沂水县农业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已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省计量认证。河东、莒南、平邑3个县区的质检站项目将于今年竣工验收,郯城、苍山、临沭3县的质检站项目已开始建设,蒙阴、费县、沂南3个县已列入今年国家质检体系建设项目计划;在乡镇监管站、农产品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等建立农产品检测室多个。2-3年内,将实现农产品质量检测县区全覆盖,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严格监督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是及时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2011年全市共组织开展3次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抽检345个农产品样品,总体合格率为99.4%;接受省例行监测3次,合格率为99.5%,居全省第二位,分别高于全省、全国1.3和2.1个百分点;多数县区也积极开展了蔬菜农残例行监测(速测),累计检测蔬菜样品222个、合格率为100%,速测蔬菜等样品15440个、合格率为98.33%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市农委制定了《临沂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2011年全市共整治各类标准化基地336个,农药经营店3321个,“三品”生产基地236个,对63个不规范场所下发整改通知。先后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和假劣农资进行了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检查生产企业4735家次,对违规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自《条例》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从调研的情况看,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

(一)部分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薄弱。受传统农业生产方式的影响,部分生产者无公害意识不强,且其掌握的无公害生产技术不全面,不能科学合理地使用农业投入品。同时,受利益驱动,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使用也时有发生。在流通环节,由于市场准入制度还不健全,对经营行为缺乏有力监督,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的可能性较大。此外,目前对于违法行为,并没有强硬的处罚措施,造成部分生产、经营者无视《条例》的规定。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较为薄弱。是监管机构不健全。县区一级的监管机构还在建设和完善中,有的县区还未建立正式的监管机构,而乡镇一级普遍没有独立的监管机构和人员,影响了监管工作的正常开展。是监管体制还未理顺。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农业、工商、质监等多个部门,多部门的联合监管,存在着执法主体多元、职能重复交叉等问题,降低了工作效率。是检测体系建设进展缓慢。当前我市仅有两家检测中心通过了省级计量认证,虽然还有9个县区监测站在建,但是这些项目从在建到正常运行,尚需时日。个别县区级检测机构还未建立,还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检测设备不配套、检测队伍不健全、检测水平较低、建设经费不足等问题。

(三)农业生产标准化、组织化程度低。我市目前农产品生产仍是以分散经营为主,由于生产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缺少专业合作组织、企业和种养大户的示范带动,在给农产品质量认证、技术人员培训、产品质量检测等方面带来不便的同时,也给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带来较大压力。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环节多、费用高,特别是技术培训、抽样与检测、追溯体系建设,缺乏足够的经费保障。目前,全市各检测机构不同程度地受制于经费不足,由于缺乏购置经费,原有的检测仪器、设备相对落后,检测效率不高。特别是部分乡镇检测机构,因经费短缺,监管工作往往流于形式。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农产品质量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既是提高群众生活质量的现实需要,也是转方式调结构、推动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提出以下建议:

()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强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和监管人员的宣传培训,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依法监管水平;要继续加强对农产品生产者有关法律法规教育和无公害生产技术培训,提高其科学种养水平、质量自律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要通过农业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宣传,普及农产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引导农产品经营者树立质量安全和诚信经营意识;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加强对广大消费者农产品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绿色农产品的认知度、认同感,使他们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是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按照《条例》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细化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起权责明晰、运转协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要认真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快建立农产品安全预警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要建立和完善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配齐监管人员、检测设备,真正形成市、县、乡三级管理网络。是强化全程监管。要加强产地环境监测,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要加强农业投入品的监管,规范和整顿农资市场秩序,保证农资供应安全;要抓好生产过程控制,建立农产品质量检查制度和农产品标识制度,努力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尽快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对农产品标明身份,防止和杜绝不合格的农产品上市销售。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执法检查,加强对产地和市场的检查力度,增加品种类别、扩大覆盖面、提高抽查频率,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行为,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

(三)进一步加大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监测能力。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战略性的社会事业,各级政府要把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标准化生产、质量监测检测、执法监管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物质支撑。要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和工作经费,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要安排专项经费,及时充实仪器设备,改善检测条件,改进检测方式;要整合检测资源,完善检测体系,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快捷有效、全方位覆盖的市、县、乡三级农产品质量检测网络要加强对监管人员和检测人员培养、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和水平。

(四)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水平大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标准化、规模化、品牌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途径。加大标准化推广力度。要大力宣传、推广和实施农产品标准和技术规程,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让更多的农产品生产、加工者有章可循。是加快发展生态高效品牌农业。要以沂蒙优质农产品基地和品牌建设为抓手,打造“生态沂蒙山,优质农产品”品牌,积极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名牌产品的认证和创建,加大市场营销力度,用市场的方式引导农民和企业提高农产品质量。进一步加大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积极推动土地流转和适度集中,培育、扶持种养大户、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规模化经营、品牌化营销,通过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程度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推动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再上新台阶。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