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
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于2012年10月31日(星期三)在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市人大民侨外委关于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及运营情况的调研报告;(五)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人大信访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六)审议人事任免案。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位人大代表,市文广新局、市水利局、市安监局、市旅游局、市蒙山管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10月29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10月31日上午 8:50到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报到,9:00准时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