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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年12月25日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

关于视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103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实施计划,为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920,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第一副主任杜德昌带队,副主任冯安、徐福田、孙丰刚,常委会党组成员丁善余,全国人大代表张桂玉,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员会成员以及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和工作机构负责人组成视察组,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左沛廷,副市长马等陪同下,对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视察组实地察看了兰山区、费县、平邑县部分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和有关基层安监机构的工作情况,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及部分市安委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单位的汇报,视察组成员就视察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杜德昌副主任代表视察组作了反馈讲话。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各有关部门认识到位,重点明确,多措并举,真抓实干,2007年至2011年,安全生产各项指标连续五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今年1-9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又同比分别下降24%22%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呈现稳定向好态势。

(一)高度重视,组织领导不断加强。市政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召开4次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长、副市长分别担任市安委会主任、各专业委员会主任,提高了安全生产的决策层次。特别是“3·15”事故发生后,市里及时总结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进行紧急部署,市政府领导分别带领15个督查组,包县区进行督查。市政府还多次召开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现场办公会,组织开展了汛期和十八大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活动,部署开展安全发展“百日集中整治行动”等,增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针对性。同时,市政府把严格落实责任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总抓手,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度每年与各县区、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和承诺书,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渐趋完善,有效保障了我市近年来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

(二)狠抓关键,专项整治深入进行。市政府坚持把深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专项整治作为保安全的重要举措来抓,市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和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在矿山、道路交通、化工和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学校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查治活动。今年以来,安监部门先后组织对68家地下非煤矿山进行了停产整顿;煤炭办认真抓好煤矿安全度汛,加大了小煤矿关停力度;公安交警部门深入开展“七治”专项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7万余起;公安、交通、工商、安监等部门联合开展了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查处事故隐患300余条;质监部门开展了特种设备尤其是电梯安全大检查,查处隐患170余处;建设部门重点开展了建筑安全防护用具及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管,并切实抓好防汛设施建设维护;安监、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执法,共检查学校、幼儿园4473所,整改各类隐患4871处。经信、旅游、水利、林业、食安办、食药监管等部门也结合各自实际,强化专项整治措施,有效预防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多措并举,检查监管成效明显。全市各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强化工作措施,安全生产检查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在隐患排查整改方面,安监部门推行了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和网站信箱、实行有奖举报、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等措施,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今年以来共排查企业8000余家,查处隐患2.3万条,重大隐患整改率达90%以上。在违法行为查处方面,我市根据上级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具体行动中,明确工作思路,加强部门联动,加大排查和处罚打击力度,截至9月份,共查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9700余起,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安全生产经营秩序。在行政许可服务方面,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认真审查项目建设安全条件,实现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零投诉。市安监局把行政许可事项整体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办理,提高了行政许可服务效率和监管水平。

(四)夯实基础,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提高。我市连续四年开展了“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年”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抓提升,“双基”建设一年一个台阶,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持续提高。在队伍建设上,市、县、乡三级安监机构从无到有、从弱到强,逐步发展壮大。市和县区两级安监系统全部建立了执法机构,有158个乡镇设立了安监站,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执法工作网络体系,保证了安监执法工作的有效开展。在资金保障上,市政府确定按照不低于GDP十万分之二的比例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逐年加大投入,今年资金总额已达540多万元。在设备提升上,先进科技手段在安全生产中的应用更加广泛,数字化矿山建设、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烟花爆竹摩尔探测仪等先进技术在不同领域得到推广。通过加大对安全监管的科技投入,全市安全监管的科技化水平显著提高。在安全文化建设上,我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在充分肯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绩同时,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是安全生产任务繁重,管理难度大,隐患依然存在。全市有高危企业1.5万家,居全省前三位,其中煤矿8处,危化品生产企业221家、经营企业6400余家,以及行业门类齐全、数量众多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等企业;干线公路2032公里,列全省第四位;大型专业批发市场90余处,从业人员达20余万户。各类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管理差、分布广,隐患很多。另外,还有655万亩森林,199.6万辆机动车,2.4万余台特种设备,851座大中小型水库,安全生产工作量全省第一,防事故、保安全、促发展任务艰巨。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意识差距较大。部分企业没有从根本上重视安全生产的“三同时”工作和安全生产投入,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方面不及时、不到位,特别在员工的培训和操作规程的规范化方面,问题较多,“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一些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个别地方、部门和企业仍然存在重许可、轻监管,重效益、轻安全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是基层安全监管工作力量比较薄弱。作为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全市共有158个乡镇建立安监站,工作人员467人,但专职人员只有42人,人员数量、监管装备、工作条件与所承担的任务还不相适应,机构不专、人员不专、职责不专等问题制约了监管作用的发挥。另外,在几个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影响了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四是“大安全”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尚需完善。市安委会有13个专业委员会,有50个成员单位,如何有效地整合力量、调动积极性,建立日常的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发挥好各自的职能作用,特别是加强安委会办公室机构、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更好地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作用,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完善。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声誉,各级各部门对此要充分认识,深入扎实地开展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带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防范安全事故,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实,不断推向更高水平。二要强化忧患意识。随着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提升,我市经济社会进入了科学跨越发展的新时期,大量基础设施项目的上马,大量产业项目的开工,扩大了安全生产的工作量和监管面。特别是矿业经济已经成为我市一个新的重要经济增长点,行业特点决定了重大危险源多、管理难度大,安全风险无时无处不在。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以更有力的措施,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三要强化法律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有效监管,排除各种负面干扰,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的法制化监管水平。

(二)突出工作重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围绕“四三二一”总体发展思路,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一是围绕保障县域经济发展,进一步深化对矿山、化工、危险化学品、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等影响安全生产的行为,着力解决事故易发、多发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排查、一抓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围绕保障统筹城乡发展,着力抓好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问题,重点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加大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等违法违章施工生产活动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三是围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查处酒后驾车、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保持高压态势,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校车配备管理,确保校车运营安全;集中开展公众聚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等重点区域的消防安全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三)强化责任考核,努力构筑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责任制是安全生产的灵魂,要着力加强政府、部门、企业三个层面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层层落实责任,严格兑现奖惩,努力构筑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一是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落实主要责任人和各级管理者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投入、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的责任,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力度,加快淘汰危及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和产品,不断提高安全装备水平,从源头上减少安全隐患,避免重生产、重效益、轻安全的现象发生。二是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继续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一岗双责”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指标,把决策部署、监督管理责任落到实处。三是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安监部门综合监管和其他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形成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到各监管部门、监管岗位和监管人员。要严把行业准入关,尤其要提高高危行业准入门槛,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许可审批。

(四)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安全生产工作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各级各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县两级安委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建立健全工作例会、联席会议、重大安全问题“会审”等制度,完善联合执法、重大案件联合查处等机制13个专业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分工,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调度,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根据安委会工作实际,进一步增强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调度能力,加强安委会办公室机构、队伍建设,更好地发挥作用。要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巩固扩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年”活动成果,配齐配强基层安监人员,完善基础设施,改善装备条件,提高基层安全监管水平,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筑牢安全监管的第一道防线。要根据经济园区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尽快理顺各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关系,加强开发区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建设,确保执法工作不出现“盲区”和漏洞。各相关部门要发挥好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支持”的“大安全”工作格局。

(五)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和社会化。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法律宣传教育,促使他们牢记自己的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的意识,自觉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社会责任。要引导和督促企业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培养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提高管理水平,预防事故发生,实现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加强事故后果、经济损失等情况的全方位分析,引导企业、职工算清安全生产效益账;及时通报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强化全民安全意识,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关心安全、安全为了人人”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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