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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013年09月11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3822日(星期四)在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审查2012年市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并作出决议;(三)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四)听取市人大财经委关于临沂市2012年财政决算和201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暨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五)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沂河沿岸高效生态特色农业长廊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六)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七)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八)听取关于重点督办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九)书面印发张少军同志在视察代表主题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审计局、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820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822日上午 8:50到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到,9:00准时开会。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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