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临沂人大网站

当前位置: 首页>>会议公报>>常委会公报>>正文

临沂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全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11月08日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为进一步保障和提升中心城区水环境质量,推动全市环保三项攻坚战活动的深入开展,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安带领市人大城环资委组成人员,于1029对全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副市长侯晓滨、市环保局主要负责同志等陪同调研。调研组实地查看了兰山区柳青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山东三维油脂污水处理再提高工程、沂南县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等中心城区水质保障有关重点工程项目,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和沂南县政府相关工作情况的汇报,冯安副主任代表调研组作了反馈讲话。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进展顺利

今年以来,市政府相关部门认真贯彻全市建设生态临沂和实施环保三场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始终把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作为加强环境保护、服务民生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大任务,采取强力措施加以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1-9月份,中心城区水质保障15个考核断面的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降低到19.85毫克/升,较去年改善4.7%,达标率提升到94.6%;氨氮平均浓度降低到0.59毫克/升,较去年改善25.3%,达标率提升到91.4%

(一)领导重视,部署周密。市政府高度重视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召开全市环境保护暨环保三场攻坚战动员大会,把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作为环保三场攻坚战的三项重点攻坚任务之一,进行了全面安排和部署,成立了环保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对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加强了指挥调度和综合协调。各相关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市住建委、水利局、环保局、园林局和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临沂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方案》要求,突出工作重点,落实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工作机制,对各项工程,全部做到有工作方案、有进度计划、有保障措施、有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对照工程项目进展清单,逐个研究,逐个现场察看,实行周调度、旬通报,检查情况反馈到各相关县区、市直各部门。细化工程技术标准,强化工程专项检查,限期整改检查出的问题,对县区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责任落实情况、河流断面水质达标情况、污染治理再提高工程、“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等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定期评估考核,定期在全市范围通报,并将在年底严格兑现奖惩。

(二)督导到位,推进有力。市环保专项攻坚整治指挥部办公室强化督导推进措施,坚持日常督导推进、现场会议推进、约谈推进、宣传推进、检查推进和考核推进等六项措施,对重点工程实行重点督导。督导组定期深入到工程现场和责任单位,认真了解工程方案,及时掌握工程进度,限期开工建设和完成时限;多次召开会议,总结推广经验,解决难点问题,建立了重点项目推进约谈机制,对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进展缓慢,逾期完不成整改任务的,予以约谈,对约谈后整改推进不力的,实施问责调查。725,对9个责任县(区)、部门的分管负责同志和35个中心城区水质保障未动工重点项目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同时,各相关县区严格落实督导意见,狠抓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沂南县从严整治畜禽养殖散户污染,积极引进发展了一批规模化养殖小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走在全市前列,成为今年全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场工作会议参观学习的一大亮点;郯城县在上级补助资金尚未到位的情况下,协调先期垫资,高标准完成了武河多级生态塘深度净化及水资源综合利用工程;沂水县对重点项目实行一个工程一套方案、一个班子、一包到底,并新铺设5条污水管网共23公里;平邑县深入开展罐头加工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费县对全县流域内的8条河流进行认真排查,摸排河流里程988公里,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蒙阴县全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突出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等4项重点,生活污水连片整治示范区覆盖6个乡镇、198个行政村,占全县总面积的27.1%;生活垃圾示范工程覆盖全部乡镇。兰山区组织启动柳青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罗庄区实施电厂河片区等57公里管网建设;河东区对415家畜禽养殖户集中实施清理整顿,高新区、经济区分别加强李公河、老龙沟综合治理等。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水质保障122个重点工程项目中,已建成投运或完成主体工程的65个,占53.3%;组织实施的36个,占29.5%;工程总开工率达到82.8%

(三)机制健全,监管到位市政府下发《关于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节能环保预审制度的通知》,明确要求由项目引进单位对申请预审项目进行综合评价,经环保、节能部门组织评议预审同意的,进入合同谈判阶段;对预审不同意的实行否决,加强了污染源头控制,今年以来经过预审的重大项目28个,有效避免污染项目擅自引进、“骑虎难下”的问题。下发《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共同责任、部门共同管理、执法共同落实的环境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根据乡镇、县区、市三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能,建立分级工作流程,定环节、明责任、限期办结,强化区域联防联动;环保系统内实行“网格化”责任分工,实施“流程化”工作模式,全市执法服务效能大幅提高。截至9月份,组织检查各类污染源4860余家次,排查整顿环境风险企业410家,消除各类环境风险隐患207个,立案查处环保违法案件369件,解决群众环保信访问题927件,取缔土小企业752家,对340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实施规范管理,规范处置医疗废物1700吨;移交公安机关后续调查处理1起倾倒废弃硫磺案件,对湖北省黄石市涉嫌企业的负责人等4人实施了刑拘,严厉打击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了全市的环境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是:个别县区和单位领导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到位,造成部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开展不平衡,特别是在122个重点工程中,还有12个尚未正式启动;部分河流控制断面水质尚未稳定达标,需要进一步加大综合整治和督导检查力度;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

从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总体情况看,环境基础设施的规模、布局和处理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还不相适应,解决污染问题以末端治理为主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污染源头治理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从污染成因看,在需要继续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和城市生活污水治理的同时,农村环境污染治理亟需进一步加强。目前,农药化肥的施用、畜禽养殖等农村污染问题尤为突出。根据测算,农业面源污染物排放占全市污染总量的62%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事关全市发展大局。做好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生态市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宗旨的具体体现,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必然要求。为此,各相关县区和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惠民生、促和谐的角度,增强打赢攻坚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戮力同心,密切配合、强势推进,确保各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发挥效益。

(二)加快进度,全面推进中心城区水质保障的重点工程。继续加大督导、调度、检查、考核和投入力度,全力攻坚,破解难题,确保完成全市122项重点工程项目。对已建成投运的,确保正常运行,发挥作用;对在建的,要加快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对未动工的,尽快完成项目前期工作,做到尽早开工。同时,要积极落实好国家和省里规划、部署的重点治污工程项目,使中心城区水环境和全市水环境治理做到从点源治理为主向流域区域综合治理提升,从污染浓度控制为主向总量控制提升,从末端治理为主向全过程治理提升,实现中心城区水质既要达标、还要清澈的目标。

(三)多措并举,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推进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好主要污染物减排重点任务。结合“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水污染物减排年度计划,兑现全市《“十二五”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严格执行减排工作定期报告和月通报、季调度制度,确保重点减排项目顺利实施,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持续、均衡削减;二是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围绕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及养殖业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生态修复等工作重点,着力推广“清洁水源、清洁能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环境友好型农村生产生活方式。因地制宜在乡镇推广分散型污水处理技术,配套建设污水处理和垃圾处置设施。三是加强流域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围绕预防、预警、应急三大环节,严格落实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继续完善市、县区两级环境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各种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现场处置规范,加强应急能力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环境应急管理水平,确保流域环境安全。

(四)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中心城区水质保障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环保工作的领导力度,严格贯彻执行环境优先的原则,完善环保实绩考核制,增加环保考核绩效的比重,建立目标完成情况评定体系,强化责权明晰、政策配套、调控有力、监管到位、运转高效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市环保攻坚指挥部办公室要继续加强督导,强化调度、通报、督办、约谈、问责等措施,适时启动效能督查,加快各县区和责任单位的重点工程建设。坚持依法推进,按照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管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加快建立“定责、履责、问责”的网格化责任管理体系,完善执法监管责任分工长效机制。强化舆论引导,加强跟踪报道,坚持在新闻媒体开展多角度、深层次、长时间的宣传报道,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增强推进水环境保护的合力。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