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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08日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和《临沂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临沂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受市政府委托,将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8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审计局李枝叶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沂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了许多非常重要而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对积极推进预算绩效审计、强化民生资金审计、加大整改力度等方面提出了7项具体审议意见,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张务锋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拿出具体措施,积极做好整改工作。市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察、财政、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根据《临沂市落实审计结论工作暂行规定》,按照各自职能分工,依法协助审计机关认真落实审计结论。同时,《临沂日报》全文公开了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要求,市审计局把督促整改工作作为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会议,认真进行贯彻落实。列出问题详细清单,向被审计单位发送了整改通知,并组成9个审计整改督查小组,采取审计回访、实地检查、利用后续审计成果等形式,对99个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吸取教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堵塞漏洞,提高管理水平。

各被审计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审计决定,积极采纳审计建议,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内部监控等有效措施,重点整治问题突出、管理薄弱的部位和环节,促使财务管理日趋规范。截至11月底,《关于临沂市201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查出的各类问题16项,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单位共纠正问题资金7.7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1.3亿元,归还挤占挪用资金0.6亿元,拨付滞留资金1.4亿元,调整会计帐目1.7亿元。审计结论落实率94%。采纳审计建议153条,制订各项规章制度29个。1人被司法机关立案查处,8人受到了行政处分,调离工作岗位7人。

从总体上看,各有关方面都能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的要求,坚持一手抓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一手抓工作机制和制度的建设,有力地推动了预算执行和财政收支管理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达到了以一个措施防止一类问题发生、一个意见推动一个系统工作改进的目的。

二、问题整改情况

(一)财政收支管理方面。针对财政收入质量不高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加快培植骨干企业、培育千亿级主导产业等政策措施,增强工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制定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加快飞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等方面的意见,大力推进县域经济发展。财政、物价等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免征小型微型企业、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切实抓好财源建设等规定,更好地培植壮大财源。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市财政局认真执行市对县区财政增收考核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了各县区发展县域经济、促进财源建设的积极性。今年1-11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65.4亿元,同比增长18.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73.1%,税收比重居全省第8位。县区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1.7亿元,增长26%,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7.1个百分点。有7个县区收入增幅超过30%4个县区收入增幅超过26%8个县区税收占比超过85%。结合财政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市政府制定了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内部审计工作等规定,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水平。市财政局实施市直会计集中核算向国库集中支付转轨,设立了乡镇财政监督办事处,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财务管理水平。完善国库集中支付报批程序,正确处理加快支出进度与科学调度库款的关系,促进预算支出进度均衡化。1-11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73.1亿元,占全年预算的87.5%

(二)税收征管方面。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社会综合治税工作考核奖惩等措施办法,加强地方税收征收管理。地税部门结合“行政程序年”、建设法治地税等专题活动,制定整改工作责任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实行按月通报、季度点评、跟踪考核,限期整改。下发了《关于明确滞纳金加收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部署对全市涉税房地产价格进行认定,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房地产行业税费执法检查,严格落实和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堵塞征管漏洞,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1-11月,地税部门完成税收97.9亿元,剔除耕地占用税、契税收入,同比增长23.9%关于未严格履行纳税义务问题。美银矿业、恒坤房地产等55户纳税企业已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各项税款3632.6万元,临沂经济开发公司等16个单位代扣的税款1352.3万元也解缴国库。地税、国税、工商、国土等有关职能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实行税源专业化管理,全面提升税源控管水平。关于个别税种征管不到位问题。天工置业等5户企业已办理了资源税退库,重新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784万元。东山矿业等12个单位未缴税收滞纳金149万元,已进行了收缴。10个县区已经完全执行2%的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新标准。关于有些地方存有引税问题。地税部门严格执行重大涉税程序规范等操作规程,加强代开发票管理,规范代开发票行为,有效减少了利用代开发票引税的现象。

(三)非税收入征管方面。针对非税收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有关职能部门规范财政收费票据使用、缴销管理,夯实非税收入征管基础工作。财政部门实行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严格非税收入考核奖惩,促进财政增收。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大监督力度,对未缴纳的各项非税收入予以全部收缴。各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通过征缴分离、票款分离、以票控管等手段,规范非税收入征管行为,做到了应收尽收。1-11月在实施减费让利政策的背景下,共完成收入44.5亿元,增长22.7%关于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3个县区未征水利资金609.8万元,5个单位应收未收租赁费等非税收入1768.8万元,已全部收缴。市国土局采取提请有关单位扣留补偿款、提交仲裁等手段,积极清欠6家企业欠缴的土地出让金。关于坐收坐支非税收入问题。31个单位调整了有关收支核算帐务,收取房租、培训费等非税收入2306.8万元,也已缴纳财政。关于违规收费问题。10个单位违规收取赞助费、保证金等5041.3万元,已基本进行了清退。5家医院调整了收费标准,取消了自立的收费项目。

(四)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方面。市委、市政府出台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意见、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办法,加大民生投入,把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财政及有关部门制定了市级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企业技术改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市财政局、沂水县水利局等单位制定了《市级财政投资评审监管员考核办法》、《招投标工作流程方案》等规章制度,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市审计局对临沂大学、北城新区等重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加强了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关于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8个县区抗旱救灾、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等资金7691万元,已经拨付到位。4个县区水利工程、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配套资金5734.6万元,已足额配套到位。5个县区正在向上级部门申请,争取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项目上级财政资金,尽早足额到位。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问题。罗庄区严肃通报奶牛产业项目建设工程存在的问题,禁止三年内申报财政扶持项目。7个县区的社保经办机构开展了社保资金专项稽查,追缴保险金1822.7万元。财政、社保经办机构、银行等正在积极沟通,研究基金保值增值的办法,提高保险金收益率。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24个工程项目已严格按计划开工,8个已经完工交付使用工程项目,已办理验收和决算。21个建设项目单位,规范了工程招投标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五)部门单位财务管理方面。针对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市财政局联合有关部门下发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土地、车辆管理工作的办法,维护国有资产合法权益。市农委、沂水机床厂制定了《关于补充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局属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加强财务管理。市公路局、城网排水公司制定修改和完善了《临沂市公路局公务用车配备数量标准》、《固定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强化车辆、物资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市广播电视台、市农委等单位成立往来款清理领导小组,积极清欠各种往来款项。市运管处、市规划局等单位组织财会人员、业务技术人员学习了工程预决算等财经法规,提高了从业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市房产局等单位对下属企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及经营管理情况进行内部审计,严肃查处存在的问题。关于隐瞒收入问题。13个单位收取的资金1874.5万元,已纳入单位总帐统一核算管理。17个单位列入往来帐户核算的资金,已分类进行了清理,其中调整帐务4714.8万元,收回沉淀资金4298.8万元。关于违规列支费用问题。11个单位收回了挤占的项目经费238.5万元,归还了原资金渠道。5个单位理顺了管理体制,建立了下属单位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止了在所属单位报销费用问题。44个单位严格审签程序,规范费用报销行为,杜绝了假发票、收据、白条等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问题。关于未申报缴纳税金问题。13个经营服务单位已进行了纳税申报,缴纳了税款868.7万元。12个行政事业单位已申报缴纳了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款255.2万元。关于资产管理不严格问题。30个单位未入帐的固定资产1.12亿元,已纳入帐内管理;19个单位减少的固定资产948.1万元,已作减少固定资产帐务处理;3个单位报废处置固定资产2651.7万元,已补办了审批手续。另外,56个单位按照现金管理、零余额帐户管理等规定,清理回收违规存储存放的现金985.9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继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些问题由于历史遗留时间较长,涉及体制机制等原因,近期还难以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采取措施加以完善。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将审计整改纳入市政府督察和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督促纠正到位。对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单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继续巩固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着力在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与水平。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完善政府综合预算编制体系,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认真落实厉行节约各项规定,从严控制行政成本和一般性开支,优先保障民生及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管理体系,规范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健全内部监督长效机制,使人、财、物置于有效的管理监督之下,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完整,预防和治理腐败行为。

(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审计部门按照市人大的审计工作建议,把预算绩效和民生项目审计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实、抓好。重点对财政预算收支和政法、行政执法部门进行绩效审计,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促进政府及各部门依法、科学、高效理财。加强对义务教育专项经费、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等事关民生资金和工程的审计,提高民生资金的使用效能,确保政府投资安全、规范和有效运行。同时,审计部门开展了加强审计文化建设打造“沂蒙审计”品牌专题活动,将审计文化建设与“审计质量年”结合起来,夯实审计事业发展基础,不断提高审计的公信力、执行力和创新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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