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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3年11月08日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今年工作要点安排,1122,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钱迎伟带领市人大法制委组成人员,先后到河东区、临沭县人民法院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方式,对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市委“四三二一”总体发展思路,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刑事审判职能,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刑事审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了各类刑事犯罪。全市法院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深入贯彻“严打”方针,积极推动平安临沂建设。2011年以来20111月至201210月),共审判各类刑事案件1294217225人,其中审判杀人、抢劫、绑架、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9933855人,醉驾、飙车、交通肇事等引发的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34563585人,有力促进了社会秩序的持续向好。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犯罪,黑社会性质犯罪,涉枪涉暴犯罪以及集团犯罪的首犯、主犯,屡教不改的惯犯、累犯,坚决依法严惩,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判处死刑。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15060名罪犯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2059人,占13.7%,有效遏制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惩了金融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犯罪案件548785人,有力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严厉制裁了污染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危害民生的犯罪案件203329人,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了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383428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二)全面深化审判管理,审判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全市法院积极适应刑事审判工作需要,全面加强刑事审判管理,深入推进审判方式改革,有力地推动了审判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一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按照“高、快、好、省”的要求,合理配置审判资源,健全完善审判形势分析、质量评查通报、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市中级法院采取了“一表、两查、三把关、四通过”的办案流程,在证据认定、定罪量刑、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层层审查把关,防止人为因素导致案件久立不审、久审不结现象。坚持以办“铁案、和谐案、精品案”为目标,积极争取最佳的办案效果。特别是加大了审委会、院长、庭长、合议庭对死刑案件的把关力度,指导法官准确把握死刑的适用标准,努力把每一起死刑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二是全面开展量刑规范化工作。着眼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在蒙阴县召开了全市法院量刑规范化改革会议,组织了新闻发布、庭审观摩等活动,使这项改革全面推开,并走在全省法院的前列,有效地规范了法官裁量权的行使。三是广泛推行普通程序简化审。积极同检察机关配合,把一大批被告人对被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的第一审公诉案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简化审理,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审判效率。四是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为“审判员、监督员、联络员、宣传员、调解员”的作用,不断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陪审的案件的范围。去年以来,全市583名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判刑事案件5128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4%,提高了审判透明度,促进了司法公正和公信。五是认真搞好监督指导。市中级法院认真履行二审、再审职能,每年适时召开刑事审判业务会,建立完善案例指导、个案请示、疑难案件研究等制度,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整体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深入推进了社会矛盾化解。全市法院立足岗位优势,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能动作用,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减少对抗,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不大、确有悔罪表现、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等一般性犯罪,实行教育、改造、挽救的方针,依法从宽处理。去年以来,共对7445名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对3382名罪犯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最大限度地减少了社会对立面。二是着力推进矛盾纠纷化解。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通过加强调解、思想疏导、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探索实行恢复性司法等措施,引导当事人服判息诉、消除对立,修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三是建立社会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公开审判、法官“五进”等形式,以案说法,教育公众自觉遵规守法;健全社会矛盾排查梳理、分析研判机制,对于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管理部门和组织提出司法建议,努力将社会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四是加强特殊人群帮教。通过回访帮教等方式参与社区矫正,努力使管制、缓刑、假释等非监禁犯改过自新;改革未成年人犯罪审判模式,设立专门法庭,实行“圆桌审判”,建立“前科封存”制度,为失足少年撑起一片蓝天。郯城县法院与妇联、共青团、教育等部门组织建立了未成年人犯罪跟踪帮教联动机制,帮助他们重拾信心,成为社会有用之才。五是建立司法救助机制。市中级法院与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出台了《临沂市关于建立刑事案件被害人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意见》,先后为9名刑事被害人提供救助金20余万元,让他们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人文关怀。

(四)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审判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和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教育法官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培养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增强法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岗位大练兵,举办知名专家学者参加的学术讨论会,精心组织了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办案方法交流、“法官教法官”等活动,研究司法规律,推广先进经验,进一步提高了法官队伍的办案水平。三是加强审判作风建设。坚持“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组织开展了“人民法官为人民”、“零错案、零投诉、零上访”竞赛、回访当事人等活动,坚决克服冷、横、硬、烦等现象。四是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严格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等规定,认真落实院、庭长“一岗双责”,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司法巡查、诫勉谈话、网上举报等防范机制,加强对法官司法行为和业外活动的监督,确保公正廉洁司法。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院对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识还不足,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有的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刑事案件总量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刑事审判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的司法职能,是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社会稳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在法院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保障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独立进行,更好地树立刑事审判权威。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从有利于减少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于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意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要依法给予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不断积累和总结量刑规范化经验,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全市范围内类案件量刑的公平和公正。要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办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刑事审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有效保障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全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扩大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审理。要继续完善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案件审理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通过科学、人性化的审理方式,更好地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目的。

进一步延伸刑事审判职能,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刑事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不断加大对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种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制度,主动做好救助审查,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要针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刑的犯罪人员,认真做好回访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要结合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经常组织法官深入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刑事案件分析和审判态势研判,及时把握刑事犯罪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作用。

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刑事审判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明年贯彻实施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掌握法律政策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审判纪律管理,强化对刑事司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机构建设,及时优化人员内部结构,调整充实审判力量,加快推进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积极争取支持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司法环境。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认真解决好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刑事审判正确政治方向。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机制,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司法机关的联系与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不断扩大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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