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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11月08日

20121227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1年以来,全市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维护稳定第一责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为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对《报告》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绩,但与形势任务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法院对刑事审判职能作用认识还不足,刑事审判工作机制尚不完善;有的法官化解社会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够强,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果;刑事案件总量大,案多人少的矛盾比较突出;刑事审判司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刑事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担负着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社会稳定,服务社会发展的司法职能,是改革、发展、稳定、和谐的重要保证。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当前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准确把握社会稳定面临的各种风险和挑战,深入了解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牢固树立“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观念,始终把刑事审判工作摆在法院审判工作的突出位置,全力保障刑事审判工作依法独立进行,更好地树立刑事审判权威。

二、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从有利于减少犯罪、维护稳定、促进和谐出发,准确把握和正确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严惩危害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各类职务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于那些社会危害不大、主观恶意不深、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情节的被告人,以及较轻犯罪的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要依法给予从宽处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三、进一步完善刑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审判质量和效率。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量刑规范化工作,不断积累和总结量刑规范化经验,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确保全市范围内同类案件量刑的公平和公正。要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办案要求,进一步健全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完善刑事审判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借助信息化手段加强审判管理,有效保障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要全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扩大案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确保轻微刑事案件得到及时高效的审理。要继续完善符合未成年人特点的刑事案件审理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通过科学、人性化的审理方式,更好地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目的。

四、进一步延伸刑事审判职能,不断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刑事司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要不断加大对自诉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充分调动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组织等各种力量参与化解社会矛盾。要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制度,主动做好救助审查,切实保障刑事被害人合法权益。要针对被判处管制、缓刑、假释等非监禁刑的犯罪人员,认真做好回访帮教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重新犯罪。要结合办案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堵塞漏洞,消除隐患。要经常组织法官深入学校、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以案说法、法律咨询等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要加强刑事案件分析和审判态势研判,及时把握刑事犯罪规律和特点,充分发挥刑事审判在预防犯罪工作中的作用。

五、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高刑事审判队伍整体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增强刑事审判法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加强对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学习研究,准确把握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确保明年贯彻实施的顺利过渡和有效衔接。要深入开展岗位练兵、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掌握法律政策和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增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驾驭庭审、释法说理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要继续加强党风廉政教育,严格审判纪律管理,强化对刑事司法行为的规范与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机构建设,及时优化人员内部结构,调整充实审判力量,加快推进刑事审判队伍专业化、现代化建设,为刑事审判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六、积极争取支持配合,不断优化刑事审判司法环境。要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认真解决好刑事审判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刑事审判正确政治方向。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机制,不断提高刑事审判的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要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公安机关、行政司法机关的联系与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要加大对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和优秀法官先进事迹的宣传力度,及时发布社会关注度较高的刑事案件的办理情况,不断扩大刑事审判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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