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2年12月6日(星期四)在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精神并作出决议;(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临沂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12月5日(星期三)下午4: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12月6日上午 9:50到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报到,10:00准时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