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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的意见

2013年11月08日

2013228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发挥代表主体作用,经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在本届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办实事、谋发展、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以下简称“主题实践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围绕市委“四三二一”总体发展思路,秉持“以民为本、依法履职、务实创新、服务发展”的工作理念,把主题实践活动与“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激励引导全市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建设富裕美丽的“大临沂、新临沂”做出积极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自觉服从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着力推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以民为本、贴近群众坚持履职依靠人民,履职为了人民,使活动内容既符合客观实际,又符合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

——立足本职、发挥优势结合自身岗位特点和资源优势,在各自工作领域内积极作为、率先垂范,谋划发展、促进和谐。

——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突出办实事,把服务大局与服务群众结合起来,把维护群众共同利益与解决个体困难结合起来,在务求实效上下功夫,努力取得党委满意、群众认同的效果。

二、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是保障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有效载体,是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生动实践。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努力做到履职能力有新提高、服务群众有新举措、建言献策有新成效、推动发展有新业绩。

(一)强化责任意识,增强履职能力

1、加强学习,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大局观念和法制意识,提升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

2、按时出席人民代表大会等会议,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依法行使各项职权。

3、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

4、围绕党委科学决策、政府着力推动、人民群众密切关注、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每年至少提出1件高质量的议案或建议。

5、任期内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开展1次口头或书面述职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立足本职岗位,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6、发挥专业特长优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

7、发挥职能优势,督促支持“一府两院”及其组成部门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

8发挥联系广泛的优势,从提供招商信息、引进资金项目、优化发展环境入手,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9、发挥综合协调优势,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帮助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推动项目早投产早见效。

10、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在发展现代农业、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带领群众共同致富中发挥示范作用。

11、围绕市里确定的重点产业发展规划,加快“转调创”步伐,推进技术改造创新,做大做强现有企业,争当创业典型、纳税模范和发展表率。

12、围绕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在培养人才、引进与开发科技产品等方面做贡献,为我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三)坚持以民为本,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

13、认真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握精神实质,深入宣传讲解,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14、经常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研,围绕教育、就业、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倾听群众的建议和呼声,着力推动民生实事的落实。

15、做好与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结对帮扶工作,在就业指导、资金扶持、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方面提供支持,帮助他们脱贫致富;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和爱心捐助活动,关注留守儿童、救助贫困学生、资助弱势群体,积极组织参与送文化、送科技、送卫生等下乡服务活动。

(四)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6、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

17、引导基层群众遵纪守法,通过法定程序和正常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8、通过向社会公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设立代表接待站、开展与群众“面对面”活动等方式,畅通民意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发现并反映影响稳定的苗头性问题和不和谐因素。

19、积极参与接访走访、诉讼调解、群防群治等工作,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萌芽状态。

20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依法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深入开展代表主题实践活动,是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为推进代表工作确定的一项重要活动,是贯穿本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的一项重点工作。为切实加强对这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县区、乡镇(街道)人大要成立工作机构,认真做好组织协调、调度指导、督促检查等工作。

(二)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乡镇、街道人大机构要紧扣主题,结合实际,每年确定活动重点并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目标任务,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要抓好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选好配强代表小组召集人,保障代表活动经费,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全面保障。进一步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在确定代表帮扶对象、开展调研和服务选民活动、组织代表述职等方面提供服务。

各级人大代表小组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基本单元,也是开展活动的重要抓手。代表小组召集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每年组织并指导代表制定切实可行的任务目标和活动计划,及时整理报送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要及时了解本组代表活动开展情况,定期组织交流履行职责、干事创业的经验做法,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共同提高。

市和县区人大代表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经常深入到代表小组和代表中听取意见建议,及时研究解决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指导活动开展。适时召开工作观摩会和经验交流会,推动主题实践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三)严格考核,确保实效。要把主题实践活动与代表履职档案建设结合起来,把代表参加主题实践活动情况作为履职档案的重要内容,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报,全面体现活动开展效果和代表履职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对各县区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和年终考核。对组织有力、作用发挥好的县区人大、代表小组和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大代表进行表彰奖励,作为评先树优和提名代表连选连任的重要依据。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各级人大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要求,提高代表参加主题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工作联系,通过在《临沂人大》设立专栏,总结推广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果,全面反映活动开展情况。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深入宣传优秀人大代表的先进事迹,在全体代表中形成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奋力赶超的良好局面,确保主题实践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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