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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11月08日

   2013428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临沂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彦普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农村土地整治工作情况

农村土地整治是指在一定区域内,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推动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人口集中居住、城乡统筹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

2006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支持监督下,我市坚持把农村土地整治作为优化用地结构、化解“双保”矛盾、统筹城乡发展的具体措施,规范管理,扎实推进,全市共组织实施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732个,总规模72万亩,改造中低产田44万亩;争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188个,总规模8.96万亩,建新区指标6.83万亩,涉及所有县区879个行政村;省政府批复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涉及兰山、河东、苍山、莒南、临港5个县区205个村居,农用地整治面积31.2万亩,中央、省财政拨付专项资金6.67亿元,可新增耕地2.68万亩,提高粮食产能3600万斤,建设用地整治面积4.87万亩,规划建设新型社区38个,安置村民65859户、206598人。农村土地整治经历了由小到大,由点到面,由单一农地整治到农地整理与增减挂钩并行,向集中连片、整村整镇推进发展的过程,实现了由政府投资向多元投资,由部门推动向党委政府统筹实施的根本性转变,取得了群众得实惠、发展得空间、资源得保护、政府得民心的良好成效。

(一)坚持党委政府主导,积极稳妥有序推进。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将农村土地整治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市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工作汇报,张少军书记5次现场调研,强调要以农村土地整治为抓手,创新机制,城乡联动,统筹一体化发展;市人大、市政协4次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有力促进了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任组长,4位副市长任副组长,财政、农业、国土等2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政策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各县区、乡镇均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机构,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部署,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市上下形成了“党政主导、国土搭台、部门协作、镇村实施、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出台《土地开发整理管理暂行办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招投标管理意见》等17个规范性文件,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工作制度体系。各级政府将农村土地整治纳入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目标。临沭、蒙阴等县实行县级领导包扶、县直单位帮扶制度,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考核,考核结果计入干部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变,统筹使用、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各记其功”的思路,集中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综合发挥叠加效益。市政府筹集10亿元专项周转资金,帮助县区化解资金不足问题。截至目前,通过金融信贷、村企联合等方式,全市投入农村土地整治资金59.6亿元,其中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12.8亿元。四是深入宣传引导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土地整治的重要意义,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增进干部群众对这项工作的认知、理解和支持。2011年,我市被列为全国“农村土地整治万里行”活动九个宣传典型之一。

(二)提升农业生产能力,促进粮食连年增长一是增加有效耕地面积。2006年以来,全市新增耕地12万亩,连年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复垦整理后的耕地地势平坦、土层深厚、集中连片,耕地数量质量同步提升,平均增地率达到17%,是国家规定标准的近6。突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2012年建成77万亩,今年实施75万亩,“十二五”期间全市高标准基本农田面积将达到300万亩,总投入14亿元。二是着力改善耕作条件依托土地整治项目,建造泵站、蓄水池等水利设施4939处,铺设农渠、管道1958千米,修建田间道、生产路1509千米,栽植树木118万株,实现“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农业生产能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土地利用率由整治前的80%提高到95%,土地产出率提高20%以上,为实现全市粮食“九连增”奠定了坚实基础。2011年,面对百年不遇的特大干旱,土地整治项目建设的农田水利设施,在抗旱双保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严格项目施工管理我市立足打造“阳光工程”,创新实行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项目公告制、竣工验收制、资金审计制和廉政责任制等“八项制度”,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四级监管网络,严把工程立项标准关、资金管理关、竣工验收关,确保了工作质量和进度。苍山县从所在村庄党员和干部群众中聘请有威信、责任心强、具有施工经验的同志担任监督员,张榜公示后,长期进驻工地,全程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

(三)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一是注重科学规划选址。合理安排县城、中心镇建设以及产业聚集、村落分布、农田保护等空间布局,既坚持连片开发,整体推进,避免村庄改造“零打碎敲”,又注重体现农村特色,防止一个模式、千村一面。加强与地质灾害防治相结合,统筹安排拆旧区和建新区,实施整体搬迁,目前已有11个地质灾害隐患点村庄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区,搬迁村民5162户、11733二是切实维护农民权益。在项目区立项、规划设计变更、资金预算编制等环节,反复征求项目所在乡镇基层组织、村民意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严禁盲目大拆大建和强迫农民住高楼行为。采取“先安置、后拆迁”的办法,聘请专业评估人员和村民代表组成评议小组,逐户对拆迁建筑物、构筑物和附属物进行评估,合理制定安置补偿方案,各县区拆迁补偿标准提高到15万元/亩,确保了农民权益不受损失。三是保障农民长远生计各县区利用复垦出的耕地统一规划、科学运作,积极开展集体土地流转,引进现代农业企业,大力推动规模化、产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促进农业持续、快速、高效发展,帮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项目区农民通过新增耕地收益、收取土地租金、到企业务工等途径,每年户均可增收6000元以上。同时,拉动当地内需,带动地区投资增长,据测算,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区已新建住宅6.5万户,户均建筑施工、装饰装修等投入约10万元,拉动投资65亿元,为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四)服务城镇化发展,有序推进资源集聚一是优化土地利用结构。通过村庄合并、整村搬迁,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得到挖潜盘活和集约利用,全市已验收增减挂钩指标3.16万亩,使用3.06万亩,6个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区建设全部完成后,可盘活存量建设用地2.4万亩,在耕地不减少、建设用地不增加的情况下,为一大批重点项目、高新产业项目提供了用地保障。创新指标使用管理,统筹20%整治挖潜验收指标,建立土地整治挖潜指标储备库,已储备指标2034亩,市政府统一调剂使用,获得的土地级差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用于拆旧建新,收到良好效果二是实施区域带动战略。优化区域布局,把农村土地整治与培育中心镇、重点镇、小城镇相结合,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兰山区李官项目区规划了优质蔬菜、花卉基地、葡萄庄园等七大高效观光农业示范园区,着力打造“临沂后花园”。莒南大店项目区编制了总体规划及社区详细规划,重点打造红色旅游基地。苍山兰陵项目区被列为“十二五”规划重点项目之一,彰显历史文化底蕴,与兰陵古县旅游开发建设同步推进。河东汤头项目区立足温泉资源优势,全力叫响“中国温泉之乡”品牌三是促进城镇功能提升。以建设环境优美、节能环保、质量可靠的新型社区为核心,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市增减挂钩已搬迁整治旧村454个,完成拆旧复垦5.14万亩,拆迁旧房72811户,新建住宅45380户、429万平方米,安置122857人。6个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已完成拆旧2325亩,建设楼房902栋,建筑面积达271万平方米。改造后的新型社区实现水、电、路、热、气“五通”,配套建设医院、超市等公共设施84.4万平方米,方便了购物、就医和子女入学,农民可以享受到城市化的公共设施服务,生活质量显著提升。

二、存在的问题

实践证明,农村土地整治利工利农、利城利乡、利国利民,是实现城镇化进程与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有效途径。我市农村土地整治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重争取、轻实施”,拆旧复垦、安置区建设推进较慢。2009年度增减挂钩项目应于去年底完成,至今仍有8个县区未全部完成;2010年第一批项目应于今年底前完成,有的县区工作量仅完成一半多;2010年第二批项目应于明年底前完成,目前仅完成31%,按期完成任务艰巨。二是资金缺口较大。项目区建设实行“先安置、后拆迁”,前期拆迁复垦、安置还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按照每节余一亩指标增减挂钩项目投入15万元,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投入20万元计算,全市资金缺口至少99亿元。三是群众诉求逐渐增多。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农民的生产生活,特别是拆迁补偿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焦点,妥善处理好群众利益诉求尤为重要。

三、下步工作措施

(一)拓宽融资渠道,全力化解瓶颈制约。资金是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关键。目前,全市尚有6万多亩挂钩指标未验收使用,开发利用空间巨大。市政府将研究制定金融机构参与农村土地整治政策,出台吸引民间资本投资办法,尽可能降低投资门槛,打造多元投资格局。积极运作整治挖潜指标储备库,加大融资力度,安排不低于40%的节余指标用于土地收益高的经营性用地,所得级差收益全额返还项目区,形成资金流动的良性循环。

(二)规范管理机制,着力加快工程进度。进一步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农村土地整治纳入各级政府年度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分量,由市政府督查室定期督导,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2009年和2010年第一批增减挂钩项目区建设,6个综合整治示范项目完成70%安置区建设任务。对项目进展又好又快的县区,年底市财政拿出部分资金给予奖励,项目滞后影响全市进度的县区,责令限期整改,并暂停农村土地整治和新增建设用地报批。

(三)保障群众权益,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坚持整治出来的土地优先复耕,优先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优先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妥善解决好整治中所涉及的安置建新、权属调整、利益诉求等方面的问题,让农民真正从整治中得到实惠,做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加快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年底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任务。

(四)加强统筹协调,更加注重整体推进坚持与现代城镇体系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打造功能齐全、设施完善、产业协调发展的城镇和中心社区。坚持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相结合,积极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宅基地管理等方面进行有益探索,推进管理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坚持与生态文明建设相结合,着力改善土地生态环境,打造生态景观示范项目,充分发挥农村土地整治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综合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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