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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2013年11月08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3627日(星期四)在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加强基层建设促进公正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临沂商城国际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市人大城环资委关于全市新型城镇化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四)听取市人大农委关于全市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五)审议人事任免案;(六)书面印发全省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传达提纲;(七)书面印发关于赴义乌市学习考察开展商城国际贸易工作情况的报告。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三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商务局、临沂商城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625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627日上午 8:50到市会议中心常委会议厅报到,900准时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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