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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013年11月30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31030日(星期三)在北城新区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期一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的报告;(二)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三)听取市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视察全市交通公路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情况的报告;(五)审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草案)》;(六)审议市政府关于临沂市棚户区住房改造项目投融资建设及资金方案的报告,并作出决定;(七)审议人事任免案。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政协一位副主席,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三位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审计局、市招商局、市公路局主要负责同志,各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1028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1030日上午 8:50到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到,9:00准时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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