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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3年11月30日

20131030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临沂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全市贯彻实施< 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审计工作。特别是今年11日《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围绕《条例》的贯彻实施做了大量工作,依法执行预算意识和审计意识不断强化。各级审计部门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探索新的审计方式,建立科学管理机制,细化责任约束,规范执法行为,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审计监督,为维护财经秩序、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我市在贯彻实施《条例》的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审计执法保障有待提高,各级审计机关 “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缺乏,审计任务繁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趋突出;审计执法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依法使用审计结果需进一步加强。为此,会议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加大《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条例》的颁布和施行,对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审计监督工作,促进审计事业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单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和培训,使《条例》及有关专业法规的学习制度化、常态化。通过宣传教育,不断加深对法规的理解,使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审计工作,增强贯彻法规的严肃性和自觉性。要积极培树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带动作用,狠抓反面典型,做到警钟长鸣,形成知法守法,依法接受审计,依法规范财务行为的良好氛围。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审计职能作用。当前,中央和省里不断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有关政策、纳入全省西部经济隆起带规划等为我市带来了巨大发展机遇。各级审计机关要把中央、省、市各项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作为重点,检查落实情况和实施效果,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要着力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阶段审计监督,做到及时跟进,同步审计、同步监督,依法使用审计结果,促进项目规范管理,真正把政府投资项目建成廉洁工程、放心工程。要继续加强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监督,做到财政资金投入到哪里,就要跟踪审计到哪里,严肃查处乱设卡、随意挤占挪用资金等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确保管好用好各项民生资金,促进各项惠民措施落到实处。要突出对权力运行的审计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落实情况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不断探索和完善对领导干部责任和绩效审计的方式方法,加大对领导干部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的频度和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各项纪律规定。

三、狠抓审计整改落实,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各级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要坚决予以整改,并深入查找原因,健全内部管控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要把查处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结合起来,注重对共性、深层次和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究,从完善制度、健全机制层面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要加大审计公开力度,逐步规范公开形式、内容和程序,提高审计工作的监督效果和透明度。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部门单位年度考核范围,加大问责力度,对拒不执行审计决定以及屡审屡犯的,要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协调配合,着力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审计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到不干预、不护短,切实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部门单位要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审计监督,认真听取审计机关的意见和建议,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查找原因,认真整改,坚决避免屡审屡犯现象的发生。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及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机制,促进审计决定的全面落实,不断提高审计监督成效。各级审计机关要大力推进工作创新,加强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进一步提高审计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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