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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14年01月10日

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山东省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暂行办法》规定和《临沂市人大常委会< 关于临沂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受市政府委托,将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今年822日,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李枝叶局长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临沂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并针对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审计工作情况,提出了许多非常重要而又中肯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在推进绩效审计、加大整改力度、严肃财经纪律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对审计工作的关心支持。市政府十分重视,市长陈先运同志专门听取汇报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单位一定要拿出具体措施,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务求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健全完善审计整改工作的长效机制和联动机制。市政府将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强化行政问责,督促落实审计结论。监察、财政、地税、国土等部门单位按照审计整改责任制要求,积极落实处理审计移送事项。同时,《临沂日报》和“市审计局门户网站”全文公开了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市审计局把督促整改工作作为预算执行审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成立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领导小组,召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查工作会议,认真进行贯彻落实。组成10个审计整改督查小组,采取实地检查、列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内容等手段,对177个部门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检查,督促被审计单位吸取教训,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堵塞漏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对涉及全市性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县区审计机关联合督办,提高了审计整改效果。

各被审计单位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截至10月底,《关于临沂市201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单位共纠正问题资金46.6亿元,其中已上缴财政资金9.4亿元,归还挤占挪用资金4.9亿元,拨付滞留资金8.6亿元,调整会计帐目10.8亿元。采纳审计建议153条,制定各项规章制度136个。给予党纪政纪处分5人。

二、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市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市财政局对部分未入库的非税收入进行了清理,按照收费项目和预算级次,分期分批解缴国库9240万元。

2、关于预算支出不均衡问题。市财政局推行专项资金限时办结、转移支付提前下达、预算执行定期检查通报、支出进度专项考核等办法,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解决年底支出较为集中问题。1-10月,全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95.3亿元,占预算的77.4%,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

3、关于公务卡使用率低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监察、审计等部门单位出台了《临沂市市级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制度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提高公务卡使用率。截止10月末,251个预算单位公务卡结算金额比上年同期增长了197.9%

4、关于财政投资监管不够到位问题。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加强政府投资管理问题。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照各自职能分工,根据有关规定和各投资主体资金实际到位额确定项目各方出资比例,依法代表政府行使出资人权利,加强了政府投资监管。

(二)县区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入国库问题。各县区财政部门科学组织收入,规范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严控随意调节财力结构行为,确保财政收入客观真实。目前,12个县区未入库非税收入5.1亿元已缴纳国库,4个县非税收入1亿元已作更库处理。

2、关于违规减免财政收入问题。市政府出台了《临沂市税式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各县区对出台的与国家政策相悖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统一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按照预算管理方面的规定,严格界定公共财政供给范围,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3、关于截留市级收入问题。各县区按照上下级政府间非税收入分成管理办法,优化收缴流程,通过非税收入征缴管理信息系统上缴市级非税收入1.1亿元。

4、关于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县区通过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调整预算科目等方式,及时拨付使用上级专项资金2.1亿元。5个县区对借给融资平台和工业企业的财政资金进行了分类清理,收回财政资金7997万元。

(三)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部门单位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整治问题突出、管理薄弱的部位和环节,促使财政财务管理日趋规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高新区、职业学院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市城管局、市科协等单位召开党组会、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二是完善内控制度。市地震局、市畜牧局等单位开展了审计“回头看”活动,认真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建立健全内部防控机制,防范问题再次发生。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制度,建立了内部审计、岗位责任、财产物资等内控制度,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三是注重业务培训。市计生委、市节能办等单位组织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人员,学习预算法、会计法等财经法规,提高了财会人员的业务水平。

1、关于财政收入收缴管理不规范问题。23个单位已申报缴纳税金2845.1万元,5个单位收取了未收的非税收入491万元,18个单位收回挪用的非税收入1.1亿元缴纳财政。

2、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够强问题。7个单位安排使用结余结转的资金1627.7万元。5个单位收回了挤占的专项资金385.5万元,归还了原资金渠道。另外,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落实中央、省市部署要求,严格预算约束,严禁违规发放个人费用行为。

3、关于财务收支不真实问题。18个单位将设置的帐外帐纳入单位总帐统一核算管理。9个单位对往来款中列收列支的资金进行了调帐处理,正确反映单位财务收支状况。5个单位理顺了财务管理体制,建立了下属单位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有效防止了违规报销费用行为。

4、关于“五项费用”管理不严格问题。相关部门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培训费等“五项费用”开支管理,切实压缩费用开支。截止10月底,全市公务接待费用比上年压减了21%

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50个单位未入帐和报废的资产2.3亿元,已作增加或减少固定资产帐务处理。6个单位自行处置的资产498.2万元,已补办了审批手续。

6、关于执行财政管理制度不力问题。18个单位补办了政府采购手续,4个单位清理回收违规存放的资金3366.6万元,28个单位分类清理了长期挂帐的往来款项1.1亿元。

(四)地税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各级地税征管部门认真落实审计结论,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强化税收征管基础工作,提高税收征管水平,起到了“以审促收、以审促管”的作用。市地税局先后三次召开党组会、局务会,研究制定《关于认真落实审计意见提高征管质量的意见》,安排部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开发了“临沂地税税收风险防控平台”,建立税收入库异常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打包推送、责任追究等联动机制,防范税收征管风险。修订完善了《收入质量督察约谈制度》和《税收收入质量督察约谈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按月约谈、按月通报,把问题解决在事前、事中阶段。推行《具体行政行为痕迹工作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做到执法程序合法、证据保全、责任明确。按照《山东省地税系统税收质量违纪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对严重问题的4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1、关于税款征收不规范问题。相关地税征管部门加大税收征管和清欠力度,向124个纳税户发送了税务事项告知书和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依法追缴税款1.8亿元。将跨年度多征和年度内提前征收税款8116.8万元,全部抵顶后期应缴税款。

2、关于税款入库不合规问题。相关地税征管部门采取内部自查、金融部门协查等手段,注销税款过渡户8个。4个县办理了耕地占用税、资源税等退库,重新申报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1亿元。

3、关于委托代征单位管理不到位问题。市地税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托代征和税收管理的意见》,开展全市清理整顿代征税款专项活动,规范委托代征税款管理。目前,相关地税征管部门与18个委托代征单位重新签订了代征协议,明确了税款代征范围。14个代征单位建立了代征税款台帐,规范委托代征行为。清理代征单位税款过渡户6个,解缴代征税款7765万元。

4、关于税收管理基础较薄弱问题。市地税局修订完善了《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建设若干问题的意见》等5项规章制度,规范税款征收行为,夯实税收征管基础工作。目前,7个县区的528户工商注册登记企业,已办理税务登记。4个县区地税部门拨付了代征手续费101万元。5个县地税部门严格代开发票管理,规范税票开具行为。

5、关于税收收入结构不够优化问题。市政府调整和完善了市对县区财政体制,突出对科学发展和资源节约利用的财政体制调控导向,有效抑制盲目扩张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效益。各县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培植骨干企业的部署要求,加快转方式、调结构步伐,培植壮大财源,全面提高企业创税能力和财税贡献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1-10月,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税种增幅比上年同期增长了5.9个百分点,而财产行为税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了23个百分点。

(五)土地资源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土地价格差异较大问题。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低效用地二次开发的实施意见》等措施办法,规范土地出让秩序,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按照市场规律确定土地出让价格,保持合理的开发利润空间,实现政府土地收益最大化。10月末,三区商住类地价比上年增长25%以上,亩均收益增长了30%

2、关于土地资金征管不到位问题。各级财政、国土管理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健全土地出让金征缴机制,加大土地出让金清欠力度,切实做到应收尽收。目前,共清收各类土地资源专项资金2.5亿元。同时,相关县区严格执行土地资源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土地资源专项资金1.6亿元缴纳国库,清理个人帐户资金6000万元上缴财政。

3、关于土地出让金拨付使用不合规问题。各县区财政部门召开土地出让金管理专项会议,严格执行土地出让金管理使用规定,严禁发生滞留、挪用等问题。目前,6个县已收回挪用的土地出让资金1.1亿元。8个县计提教育、廉租住房等各项资金1.4亿元。5个县正在采取调整预算科目、加快支出进度等手段,安排拨付土地出让金2.7亿元。

4、关于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有待加强问题。各县区政府及财政、社保经办机构等部门单位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政策规定,研究出台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具体操作办法,逐步建立被征地农民生活保障的长效机制,尽快将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落实到位,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目前,13个县区的征地补偿费3.7亿元已拨付到位,5个县区的失地农民保障金6282.7万元已缴纳社保专户。

(六)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义务教育经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区教育经费投入不足问题。相关县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教育资金未到位问题,并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集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目前,9个县区投入校舍维修改造项目资金1.8亿元,11个县区免学杂费等配套资金3361.6万元已安排到位。

2)关于教育资源布局不均衡问题。相关县区在调查摸底、征求民意、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制订了学校布局调整方案,加大农村基础教育软硬件投入,着力解决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沂南县、临沭县优化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建立县域内中小学教师交流制度,定期选派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支教,提高农村中小学师资水平。10月末,蒙阴、临沭、沂南、沂水4个县农村学校校均教学仪器设备、图书、教学用计算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了8%10%12%。中学一级和小学高级以上的教师比上年同期增长了25%

3)关于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各县区政府完善了义务教育特设帐户管理办法,严格义务教育资金管理。财政、教育等部门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确保资金及时拨付到位。目前,11个县区特设帐户义务教育资金均已拨付到位。

4)关于学校财务监管不到位问题。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召开了学校财务管理会议,规范学校财务收支行为,严禁学校乱收费、乱罚款。教育、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大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收费等问题。目前,11所学校清退了收取的教辅资料费、校服款697万元。19所学校收回了挤占挪用公用经费117.3万元,归还了原资金渠道。5所学校补办了政府采购手续。7所学校严格费用报销签批手续,杜绝使用不合规票据列支费用行为。

2、全市幼儿园建设及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幼教资源总量不足、结构和配置不合理问题。各县区政府及教育、财政等部门单位采取落实责任制、出台奖补政策等办法,多方筹措资金,加快幼儿园建设步伐,改善幼儿园办学条件,解决幼教资源总量不足问题。截止10月末,全市新开工和改扩建幼儿园分别为169所、264所,已分别完成145所、249所。幼儿入园率比上年提高了6个百分点。优质幼儿园占全部注册园的比重提高12个百分点。针对幼儿园教职工结构和配置不合理问题,各县区建立了幼儿教师补充机制,纳入教师统招计划,通过“招、转、培”等方式,充实幼师队伍。1-10月,全市招考和转岗公办教师1060人,通过园本培训、教学评比、名师带教等形式培训园长和骨干教师6300/次,提高了幼儿保教质量。

2)关于财政经费投入不足、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各级政府健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的幼儿教育投入长效机制,加大对经济基础薄弱及偏远地区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县乡办园经费投入压力。目前,全市投入幼儿园建设资金1.9亿元,盘活闲置校舍13.2万平方米,改善了幼儿园办学条件。河东区、经济区、高新区和临港区安排财政资金52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发展。同时,相关县区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加强学前教育经费管理,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兰山区纠正了 “一刀切”方式发放助学金行为。高新区、苍山县学前教育专项资金1569.3万元也已拨付到位。

3)关于幼儿园管理不到位、监管力度亟待加强问题。教育、财政等部门单位加大幼儿园监管力度,开展了幼儿园达标验收工作,实行幼儿园类别评估挂牌制,对管理不善、质量下降的予以降类或摘牌,提高了幼儿园规范化管理水平。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的实施意见》,清查整顿无证幼儿园。共排查出无证幼儿园1944所,其中限期整改809所、停办970所、撤并110所。出台了《临沂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解决幼儿园收费名目繁多问题。实施了幼儿园教职工人事代理、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等15项措施办法,落实各项政策,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3、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分县未完成任务问题。各县区政府及建设、规划、土地、房产等部门单位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按照年度计划要求加快项目实施。目前,相关县区的835套保障性住房已全部竣工,莒南县、临沭县补发了258户住房租赁补贴,沂南县也开工建设了黄金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

2)关于部分县资金未到位问题。相关县区按照提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的规定,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和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7461.3万元。

3)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县区建设、房产等职能管理部门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等规定,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格工程项目监管,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目前,相关县区的7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全部补齐了有关手续。郯城县住建局对美时联食品有限公司公租房项目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

4)关于住房管理分配存有漏洞问题。市房产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保障性住房资格联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临沂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等3个规范性文件, 完善了住房保障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建立了保障对象准入、退出机制,确保保障性住房各项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已提交市政府法制办,拟于近期出台。目前,相关县区已收回保障性住房43套,停发住房补贴23户,追回租赁补贴0.85万元,分配闲置住房542套。

4、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问题。各县区出台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等措施办法,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管理。财政、水利等相关部门单位整合各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统一集中安排使用,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目前,兰山、苍山等5个县区农田水利建设资金1.1亿元均已安排到位。

2)关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各县区成立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水利工程施工工期管理等办法,加强工程质量、进度和后期管理,确保项目工程质量达标。目前,6个县区的8个农田水利工程项目已经完工。费县在今后的小流域治理项目中,因地制宜,合理选择经济苗木栽植,提高苗木成活率,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七)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建设制度执行不力问题。市政府印发了《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规程,加强工程招投标、设计、施工管理,确保在后续的工程项目中不再发生此类问题。临沂大学筹建处等61项工程的竣工验收手续正在办理中。市人才和住房服务中心大楼等项目在工程结算时,进一步明确了施工协议中的有关条款。

2、关于工程现场监督不到位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规定,加强工程现场监督管理,规范参建单位建设行为。金一路下穿道路及绿化项目签证资料,经重新审核确认后,据实予以计量。相关施工单位已按图纸设计要求对小埠东灌区节制闸、路肩等3项工程进行了整改。

3、关于工程造价不实问题。相关单位按照《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临沂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审减额,核减了工程项目造价,调整了工程结算价款。临沂大剧院钢结构项目复核工程限价,作为招标控制价进行招标。

(八)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企业经营状况不佳问题。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制定了《临沂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制度》等5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经营管理,着力扭转企业困难局面。制定了《对外投资制度》、《下属子公司管理制度》等内控措施,加强对外投资管理,避免投资损失。成立了清欠办公室,加大清欠力度,收回取暖费等欠款1800万元。

2、关于会计核算不准确问题。市恒源热力有限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等规定,将私设的帐外帐纳入总帐统一核算,对有关业务进行了调帐处理,正确反映企业经营状况。兰陵美酒股份公司也补记了净资产3132.9万元。

三、审议建议落实情况

(一)继续深化审计整改工作。今年的审计整改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些问题由于历史遗留时间较长、体制机制不健全完善和地方财力不足等原因,近期还难以整改到位,有关部门单位正在采取措施加以完善。认真总结、推广有些部门单位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促使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认识不到位、纠正不及时、整改不彻底,并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部门单位,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二)严格预算管理。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在认真整改问题的同时,着力在创新和完善管理体制、管理制度上下功夫,不断提高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能力与水平。制定了《关于加强地方预算执行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和《临沂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激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出台了《关于压减2013 年市级预算支出的通知》和《临沂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等,切实压减一般性支出,杜绝铺张浪费行为印发了《临沂市市直临时机构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编2012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全面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状况,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开展了 财政改革管理提升年、“绩效管理年”活动,推进财政综合业务管理大平台建设,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财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审计监督力度。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三个配套文件,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任前告知和离任交接制度,强化部门单位领导人履职责任意识,全方位加强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审计监督,防止各类问题发生。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单位密切配合,联合开展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专项行动,专项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促进财经秩序根本好转。审计部门加大对医疗保险基金、政府性债务等民生资金和重大项目资金的绩效审计力度,严肃查处资金管理使用不到位、资金使用效益低等问题,提高资金的使用效能。同时,审计部门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建设数字化联网审计平台,整合、分析各类数字化审计信息,提高审计工作科技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审计的职能作用。

(四)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今年10份,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条例》的贯彻落实。《条例》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将贯彻实施《条例》落实到各自具体工作当中。各级审计机关以《条例》颁布施行为契机,加强审计法制化建设,全面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推动审计事业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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