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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3年临沂市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

2014年01月10日

—— 20131225日在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财经委委员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预算法》的规定,2013126日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临沂市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对该报告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更好地引导市县转方式调结构,省、市两级政府从今年起调整完善了对下财政体制。2013年市、县公共财政收支预算口径相应发生变化,为此,需对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调整的预算再做调整。具体调整情况是:(1)全市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由200.9亿元,调整为212.5亿元,调增11.6亿元。市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由11.4亿元,调整为12.2亿元,调增8215万元。主要是新财政体制将原省级分享的营业税、所得税和电力企业增值税等下划到县区,实行属地征管、就地入库,相应增加了市县税收收入。(2)全市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384.7亿元,调整为379.9亿元,调减4.8亿元。市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由66.9亿元,调整为65.4亿元,调减1.5亿元。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根据新财政体制,上解省收入增加,以致我市可用财力减少;二是由于今年中央、省财政压减了对地方的专项转移支付,需要相应调减相关支出;三是工商、质检、地税系统的经费由省级财政统管下划为同级财政管理,增加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全市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共增加9.5亿元,其中: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加5.6亿元,革命老区转移支付增加6000万元和一次性增资补助2.6亿元。这部分资金全部用于增加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和民生政策补助,相应调增市对县区的转移支付支出。而市级的相应配套减少市级支出1.4亿元。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3年临沂市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律要求,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关于2013年临沂市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及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为确保实现调整预算目标,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确保完成年度预算任务。要科学分析当前经济发展态势,紧紧围绕预算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管、跟踪分析,科学安排支出,保障各项重点需求。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管理,减少结余结转规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和非税收入征管,努力做到应收尽收,努力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是加强对上争取,缓解收支压力。认真研究国家财税体制改革及省对下财政体制等有关政策,加强与上级财政部门的沟通汇报,了解资金分配动态和信息,最大限度地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是规范预算编制,做好下年度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要求。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促进预算编制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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