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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召开临沂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

2014年03月10日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4221日(星期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举行,会期半天。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一)审议市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草案);(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的决定(草案)》的议案;(三)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追授石恒山、授予朱西举等37名同志 “临沂市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四)审议人事任免案;(五)传达姜异康同志在临沂代表团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时的讲话精神;(六)传达全市县域经济发展总结表彰大会精神;(七)传达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八)其他。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按时出席会议,不要请假。

请市政府一位副市长、秘书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市综治办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拟任命人员列席有关全体会议。

请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于220日(星期四)上午1200前将名单电告或电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电话:8313872,传真:8121070);221上午9:20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东会议中心第二会议室报到,930准时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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